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664|回复: 14
收起左侧

仪器计量内校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1-1-18 11:4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有计量检定(校准)的证书之后,公司仪器内校的话,首次还需送计量院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1-1-18 11:5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元气满满的一天哦,加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仙
发表于 2021-1-18 12:2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内较一直表示怀疑态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1-18 13:4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内校就不用咯,一直内校下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1-18 14: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先定义啥叫内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1-1-18 14: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内校还是有条件要求的喔,首先要资质的人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1-18 15:24:07 | 显示全部楼层
Lets009 发表于 2021-1-18 14:09
内校还是有条件要求的喔,首先要资质的人员

嗯嗯,就是按照相关的要求去做了计量培训的,有证书的,这样的话首次购买的在内校范围内的仪器,首次送检是否一定要送计量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1-18 16:4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明白你的问题,首先计量检定/校准证书是有资质的机构或者第三方开的,内校是自己完成的,这两个补矛盾的,你的证书规定的有效期到期后送检,有效期内,自己做校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1-18 16:49:09 | 显示全部楼层
fwt十一 发表于 2021-1-18 15:24
嗯嗯,就是按照相关的要求去做了计量培训的,有证书的,这样的话首次购买的在内校范围内的仪器,首次送检 ...

有培训过,有证书的话,是可以的,但是你的标准器具都要比你需要被计量的仪器的精度高,而且必须在JJF/JJG要求的规定下完成,条件太严格,一般企业做不到,不建议自己校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1-19 08:32:38 | 显示全部楼层
1、人要有相关证书2、要建相关文件与记录3、要买相关基准器具,并送上一级单位计量。按你的提问,如果是买的高一级的基准器具,是要送计量院校的,如果是普通的,自己校就可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1-2-3 21:25:53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定内校证范围,是长度,电学等等;,制定内校作业指导书; 周期的界定,内校方法,内校标准件等等; 比如长度校准的量块就需要外校;    要求高的;必要时,可以做测量系统MSA 五性分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3-18 11:27:55 | 显示全部楼层
fwt十一 发表于 2021-1-18 15:24
嗯嗯,就是按照相关的要求去做了计量培训的,有证书的,这样的话首次购买的在内校范围内的仪器,首次送检 ...

计量培训哪个机构可以做?有推荐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3-25 11:28:21 | 显示全部楼层
PetterYang 发表于 2021-3-18 11:27
计量培训哪个机构可以做?有推荐吗?

市局的计量检测研究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3-26 15: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也有计量培训课,貌似也有人问过,具体院里也有人安排这一块,在详细的我也不知道了,一般有人对接这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3-29 14:37:30 | 显示全部楼层
fwt十一 发表于 2021-3-25 11:28
市局的计量检测研究院

好的,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非经营性-2014-0058 京ICP证150354号 京ICP备14042168号-1 )

GMT+8, 2024-3-29 18:13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