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192|回复: 11
收起左侧

洁净车间的人数上限计算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1-6-10 09:58: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2013版洁净车间中有人员洁净用室2-4平方;2019版的医药洁净车间的设计标准中没有人员净化用室要求2-4平方的说法,两个问题
第一,一更二更缓冲能不能按人均40立方新鲜空气计算?不能的话为什么?
第二,人数上限是不是与模具间、物料缓冲间等物料的净化用室无关,不需要考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6-10 10: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物料暂存、备品备件(包括模具)暂存等辅助间,满足暂存要求就可以了,一般不考虑最大可以几名员工同时操作的情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1-6-10 10:4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局飞检缺陷:

2018年6月5-6日   江苏博朗森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洁净区人员数量控制验证方案及报告》中验证洁净区内最大人员数量,其中一更、二更为1人,手消毒区域为2人,但实际未按规定对进入洁净区人数进行控制
2018年7月12-13日  辽宁垠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洁净区人数上限验证资料,未见周转室等部分功能间的具体验证记录
2019年10月   成都市佳颖医用制品有限公司    洁净区最大承载人数验证方案(编号:JY/YZ-FA-1910-01中只对零件制造车间和装配车间(一)做人数上限验证,未对洁净间内的其它房间做人数上限验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1-6-10 15: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南》第二册P43的解释应该比较权威。这个书论坛应该有

点评

感谢分享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12-20 19:1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6-10 15:33: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计算一下就可以的,这个要根据你的厂房验收数据,以及HAVC系统验证结果得出得,要有数据支撑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6-10 17:24:5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蒲友的分享,了解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6-11 16: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所有有洁净要求的房间的人员上限都要有验证数据支撑,包括所有的非工艺操作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6-11 16:3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洁净区的每个房间都需要计算最大同时在线人数,按送风量和房间体积,满足40立方新鲜空气计算。做了肯定没错,不做只做主要功能间可能也说的过去,但专家各式各样的都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6-17 09: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HVAC系统能力是其一,这是基本保障;
现场条件、工艺需求等也应考虑,控制生产活动影响;
综合取低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神
发表于 2023-4-17 21:3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1-18 15:49:33 | 显示全部楼层
BBCOME 发表于 2021-6-10 15:09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南》第二册P43的解释应该比较权威。这个书论坛应该有

这个比较权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3-12-20 19: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BBCOME 发表于 2021-6-10 15:09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南》第二册P43的解释应该比较权威。这个书论坛应该有

感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5-6 16:07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