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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OEM和委托研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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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2-9-6 14:5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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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在开发一款有源产品,一次性导管耗材是自研的,超声诊断主机是整机外购的。有想咨询下大佬们:1、是否可以购买一台属于医疗器械的成品主机作为重要原材料?而且是三类产品。按照重要供应商和关键物料进行管理。
2、如果主机和耗材在同一张注册证下,能否单独销售耗材,
需要注意哪些点是否合规?
3、主机的预期用途不一样,基本构造一致,比如核心算法软件是自行研发的,并且取得对方的设计开发资料。对方获得注册证后,我们的主机能否再进行注册申报。

个人理解:
1、如果不是委托研发,却购买了别家的设计开发资料和注册检样机,除非自身具备其研发实力,否则在注册核查时,面临极高的真实性缺陷风险,尤其是三类医疗器械。最好还是
委托研发的形式,把别人的研发作为自己的设计开发输入。
2、主机和耗材 在同一注册证下,按“更换耗材”为目的用于匹配主机型号的,可以单独销售耗材。产品需要按照原产品技术要求进行检验
3、可以购买一台不包含核心算法软件的 主机,
按关键物料进行管理。其不是一台完整的医疗器械产品,无需注明相关注册证号信息,只要做好A类供应商的管理,然后烧录这个关键工序也是自家完成,可以进行注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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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9-7 13:3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有类似的情况,我认为1.2.3是可以的

点评

想问下,同一张注册证和分开两张注册证的话,耗材销售那个比较方便些,然后注册申报阶段工作量差不多吗? 另外,如果别人的主机单独申请注册证,我们公司确提前把这个主机+自己的耗材已经在申请在同一注册下的话,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9-7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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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22-9-7 13:5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风轻云淡68 发表于 2022-9-7 13:33
我们有类似的情况,我认为1.2.3是可以的

想问下,同一张注册证和分开两张注册证的话,耗材销售那个比较方便些,然后注册申报阶段工作量差不多吗?
另外,如果别人的主机单独申请注册证,我们公司确提前把这个主机+自己的耗材已经在申请在同一注册下的话,是合规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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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9-7 14: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ckchaeyeon 发表于 2022-9-7 13:55
想问下,同一张注册证和分开两张注册证的话,耗材销售那个比较方便些,然后注册申报阶段工作量差不多吗? ...

分开方便
别人注册和你们注册没有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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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9-7 19:2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取得对方主机设计开发资料的前提下,自己重新注册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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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7 15:4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谢谢大佬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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