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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注册] 研发的注册批产品,需要常规留样吗?只要稳定性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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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9-28 08:5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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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的注册批产品,需要常规留样吗?只要稳定性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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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师
发表于 2022-9-28 08:58:56 | 显示全部楼层
研发研究过程中,有用的那几批最好都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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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规明文规定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9-28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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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2-9-28 09:09: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余默 发表于 2022-09-28 08:58
研发研究过程中,有用的那几批最好都留一下

有法规明文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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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22-9-28 09:53:08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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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2-9-28 10: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常规留样+稳定性试验用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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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2-9-28 10: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六条  每批临床试验用药品均应当留样:
(一)留样应当包括试验药物和安慰剂,留样的包装形式应当与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包装形式相同,留样数量一般至少应当能够确保按照相应质量标准完成两次全检,并至少保留一件最小包装的成品。
(二)已上市对照药品的留样数量可基于风险原则确定,留样数量应当满足对照药品可能的质量调查需要,并至少保留一件最小包装的成品。
(三)临床试验用药品更改包装的,应当按更改前后的包装形式分别留样,每种包装形式至少保留一件最小包装的成品。
(四)留样应当包括已设盲的临床试验用药品,至少应当保存一个完整包装的试验药物、对照药品(含安慰剂),以备必要时核对产品的信息。
(五)临床试验用药品的留样期限按照以下情形中较长的时间为准:
1.药品上市许可申请批准后两年或临床试验终止后两年;
2.该临床试验用药品有效期满后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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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2-9-28 10:23: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这个常规留样必须生产完立刻取样?还是可以等一段时间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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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9-28 11: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留样的风险承担得起就可以不留样
假如以后需要用到那一批产品时,稳定性考察条件的样品可以拿来当常规贮存条件的来用就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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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10-8 14:37:46 | 显示全部楼层
linux407 发表于 2022-9-28 10:23
那这个常规留样必须生产完立刻取样?还是可以等一段时间再取?

一般在稳定性放样和放行检验的时候,一起取样,然后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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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10-8 17: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册批不用于上市销售或者临床研究,你可以不留。否则我觉得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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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10-10 15:2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册批产品,常规留样肯定需要,稳定性考查是稳定性考查,不属于留样。考查结束了,多余样品可不能销毁。所有样品都需要在检查的时候,检查人员要看的。要不然,没有样品,怎么确定你们是否做了研究工作。这个问题,在我们企业被检查人员死盯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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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10-10 15:3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常规留样和稳定性留样都有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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