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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注册] 药局的咨询部门到底是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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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4-11 09:5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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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号文的(四)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当通过事前沟通等方式,指导申请人在完成支持药品上市注册的药学、药理毒理学和药物临床试验等研究,确定质量标准,完成商业规模生产工艺验证,并做好接受药品注册核查检验等准备工作后,再提出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核发申请或者增加生产范围的申请。





















那么这个事前沟通的部门一般是哪个?跟他们沟通的内容能以什么形式予以确认?就是预防过后安装沟通结论执行后,再审批途中出现失误,药局不承认当初说过的方案或者结论。药局会给出具例如会议纪要(盖章),或者书面答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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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4-11 10: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估计你需要和省局当面沟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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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4-4-11 11:27:2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 的是发许可证,当然是发许可证的部门了。新办企业,提前和直接的监管部门沟通,这个是基本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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