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85|回复: 0
收起左侧

[政策] 7月5日,启用新版兽药评审系统,旧版系统同时停用

[复制链接]
药士
发表于 2024-7-6 07: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启用新版兽药评审系统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中心,各新兽药注册申请人:

  为进一步优化兽药注册评审服务,提高注册评审效率,我局组织对兽药评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了重构升级。目前新版系统已建设完成,并与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对接。现就启用新版系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旧版系统现有数据已全部迁入新版系统。新版系统将于7月5日正式启用,旧版系统同时停用。

  二、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中心通过农业农村部网站(https://www.moa.gov.cn/)“业务管理”栏目登录新版系统。各新兽药注册申请人通过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moa.gov.cn/ )“法人用户登录”栏目登录新版系统。新用户首次登录新版系统需注册账号,老用户可继续使用原有账号和密码。系统操作使用说明见附件。

  三、登录和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系统技术人员。

  系统运维QQ群:634251589

  运维工程师电话:13810730147

  兽药评审人员账号问题反馈QQ群:424783882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信息处电话:010-62103601

  附件:兽药评审系统操作使用说明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4年7月4日


附件:农牧便函【2024】609号 兽药评审系统操作使用说明.pdf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0-4 16:31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