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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安徽省药监局 编辑:水晶
4月28日,安徽省药监局发布药品质量公告(2025年第2期),2批次不合格:紫苏梗和五加皮不符合规定,项目均为【检查】总灰分。
纠偏措施: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对相关企业和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及安徽省药品质量监督抽验计划要求,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本行政区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抽查检验发现的不符合规定药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查检验不符合规定药品 (一)经安徽省宿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安国市荣华本草中药材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紫苏梗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总灰分。 (二)经合肥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山西欣晋元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五加皮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总灰分。 以上抽检不符合规定药品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三、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规规定,对相关企业和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特此公告。 附件: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doc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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