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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大神,无菌检查检验数量和检验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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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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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han8023 于 2025-6-13 17:05 编辑

某产品,技术要求中无菌检验方法是依据药典。根据药典1101无菌检查法规定,批出厂无菌检验,每种培养基最少检验数量是20个,不含阳性对照,那最少也需要40个产品,量太大,检验成本太高;检验量的话,产品要整件接入培养基培养。
但是,药典里检验数量和检验量内容里还有一句话“除另有规定外”,这个规定是什么规定?
可以按照GB/T14233.3规定取至少2个(不含阳性)吗?或者自己在操作规程中规定一个数量,然后一个产品剪成两半分别放到两种培养基培养,这样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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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无菌检查检验数量和检验量的问题,以下是我的专业回复:

### 一、药典规定解读
1. **检验数量**:根据《中国药典》1101无菌检查法,批出厂检验时,每种培养基的最少检验数量为20个(不含阳性对照)。由于通常使用两种培养基(如FTM和TSB),因此总检验数量至少为40个。
2. **“除另有规定外”的说明**:该条款指的是在特定情况下,如产品特性或法规允许,可调整检验数量。例如,某些生物制品或医疗器械可能有特殊规定。

### 二、GB/T 14233.3的适用性
1. **GB/T 14233.3**:该标准主要针对医疗器械的无菌检验,但并未明确规定具体检验数量。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且符合其适用范围,可参考该标准,但需结合药典要求。
2. **建议**:如果产品同时受药典和GB/T 14233.3约束,应优先遵循药典规定,除非有明确的特殊许可。

### 三、操作规程的自主规定
1. **可行性分析**:将一个产品剪成两半分别放入两种培养基的方法,需确保操作过程的无菌性和均一性。此方法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尤其是当产品装量较小时。
2. **风险提示**:自主规定检验数量需谨慎,需通过验证证明其科学性和可靠性,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 四、降低检验成本的建议
1. **优化检验设计**:探索更高效的无菌检验方法,如使用集菌仪或微孔膜过滤技术,以减少样品用量。
2. **合理利用资源**:考虑与其他批次或产品共享阳性对照,以降低总体成本。

综上所述,无菌检验的数量和检验量应严格遵循《中国药典》1101的规定,特殊情况下需依据明确的法规或经过验证的操作规程进行调整。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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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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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产品,是医疗器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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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医疗器械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昨天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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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前天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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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_T 14233.3-2024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 第3部分:微生物学试验方法
6.4 产品测试
6.4.1检验数量
随机选取同批次3件~10件产品

点评

您说的6.4是生物负载测试的样品量,无菌样品量在4.4供试品测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昨天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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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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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等专业大佬回复,我们也面临这个问题,按无菌检验成本太高,真的难以承受,一批几个月才能生产两百左右,想按14233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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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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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等大佬 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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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前天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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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坐等,一起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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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爱的飞龙 发表于 2025-6-13 17:51
什么产品,是医疗器械吗

是的,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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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chenhang 发表于 2025-6-14 09:02
GB_T 14233.3-2024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 第3部分:微生物学试验方法
6.4 产品测试
6.4.1检 ...

您说的6.4是生物负载测试的样品量,无菌样品量在4.4供试品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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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才女筱沐 这个问题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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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12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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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坐等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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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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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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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7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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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隧道烘箱验证时候的西林瓶无菌取样量怎么定,按药典吗,每次取60个?还有就是买回来的无菌手套的检验量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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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4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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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医疗器械批出厂不需要做产品无菌检查,因为不管你怎么检验,也无法证明无菌要求SAL10-6,批出厂是按照灭菌确认标准要求控制日常灭菌参数和检验BI;另外,如果无菌检查做周期检,检验数量可以按GB 14233.3-2024(不少于2套),检验方法按要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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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4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灭菌是特殊过程,无法通过产品检验来证明过程结果,因此日常无需产品无菌检查。我接触几家二类、三类(植入)医疗器械公司,日常生产批都不做无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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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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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月dq7 于 2025-6-16 22:54 编辑

       “除另有规定外” 指的是在特定情况下,如产品特性或法规允许,可调整检验数量。例如,某些生物制品或医疗器械可能有特殊规定。如原辅料等的进厂无菌检验要求等。

       GB/T14233.3 主要针对医疗器械的无菌检验,但并未明确规定具体检验量。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且符合其适用范围,可参考该标准,但仍需结合药典要求。仅依据 GB/T14233.3 取至少 2 个是不恰当的,因为药典对于出厂产品的无菌检验数量有明确规定,在没有明确特殊许可的情况下,应优先遵循药典规定,即每种培养基最少检验数量为 20 个(除另有规定外)。

关于自行规定数量并将产品剪成两半培养
自行在操作规程中规定一个数量并将产品剪成两半分别放到两种培养基培养的做法,需要通过验证证明其科学性和可靠性,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比如要考虑产品的特性,对检验结果是否有影响,是否干扰微生物的生长等。如果不能通过严格的验证证明该方法的可行性,仍需按照药典规定的检验数量和方法进行无菌检验。

   还有一点,药典的1101针对的是无菌产品的出厂检验,若是原辅料的进厂需要开展无菌检验,其检验数量和检验量则另有规定(也可以回答您的第一个问题)
《中国药典》2025 年版四部通则 1101 无菌检查法中对于原辅料的进厂无菌检验数量和检验量有一定规定和参考原则:
检验数量:
桶装无菌固体原料:若为大体积注射剂(>100ml)、冻干血液制品等,通常按批产量对应不同的检验数量要求。如批产量 N 较大时,接种每种培养基的最少检验数量有相应规定,且一般会因使用两种培养基(如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 FTM 和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 TSB)而使数量翻倍。对于桶装无菌固体原料,每个容器制品的取样量为总量的 0.1% 或不少于 10ml,每开瓶一次,应按此方法抽验。
生物制品:生物制品的原液和半成品有特殊规定,如每个容器的一般最少总的检验量有相应要求,且生物制品还需额外增加 1 份 FTM 在 20 - 25℃培养,这也会使检验数量有所增加。
检验量:不同类型的原辅料检验量有所不同。例如,对于水溶液供试品,通常需根据供试品的装量和具体规定来确定,若供试品每个容器内的装量不够接种两种培养基,那么最少检验数量应增加相应倍数;对于敷料供试品,可能取 100mg 或 1cm×3cm 等;对于灭菌医用器具供试品等,也需结合产品特点和相关标准确定。
此外,如果原辅料有特殊的性质、来源或生产工艺,可能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风险评估,适当增加检验数量和检验量,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企业也可根据自身的质量控制要求和以往的经验,在满足药典要求的基础上,制定更为严格的检验数量和检验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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