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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延续有源器械使用期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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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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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老师:我们延长有源器械的有效期。一年前就完成了有效期的验证,就一直放着,过了一年之后,我才去申请注册变更。这样是不是会被质疑?


根据《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已注册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其设计、原材料、生产工艺、适用范围、使用方法等发生实质性变化,有可能影响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注册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注册证载明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结构及组成、适用范围、产品技术要求、进口医疗器械的生产地址等,属于需要办理变更注册的事项。发生其他变化的,应当在变化之日起 30 日内向原注册部门备案。


现以纠结的点:完成验证的时间早已超过30日,不知道是否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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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昨天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延长有源产品有效期属于说明书变更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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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咿咿呀呀ac1 发表于 2025-6-16 17:04
延长有源产品有效期属于说明书变更的范畴

技术要求里带有效期,走注册变更的

点评

属于变更注册直接走变更注册,你看那个后边有个句号,说明不属于变更注册的范畴,且需要向药监报告的情况,才需要在30天内完成。不是指变更注册要在30天内完成。 你说的日期的问题,只要你后续产品的设计和生产等未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昨天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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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昨天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lwxyatai 发表于 2025-6-16 17:11
技术要求里带有效期,走注册变更的

属于变更注册直接走变更注册,你看那个后边有个句号,说明不属于变更注册的范畴,且需要向药监报告的情况,才需要在30天内完成。不是指变更注册要在30天内完成。
你说的日期的问题,只要你后续产品的设计和生产等未发生过变化,那之前的报告可以用。但是不建议,审评容易质疑,建议有条件的情况下还是重新做一次。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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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使用期限未在技术要求或注册证上体现的话,就不涉及注册变更吧,应该不用考虑30天的问题,直接走说明书变更,可以咨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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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时间一般不会严抓,只要你没改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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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昨天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把方案的时间延长一年左右,现在的结果不符合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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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11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咿咿呀呀ac1 发表于 2025-6-16 17:13
属于变更注册直接走变更注册,你看那个后边有个句号,说明不属于变更注册的范畴,且需要向药监报告的情况 ...

对,我就是担心审评的质疑。因为,也没有找到好的借口为啥要拖一年。真实情况,你们都懂。

点评

emmmm,有源的话,如果不是那种风险比较大的,例如植入无菌类的,而且产品没有发生重大的设计变更的话,我觉得你可以试一下。 当然,最好还是重新做一下,我不知道你们重新做会不会涉及重大的资源或者资金协调问题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8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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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10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又没生产延长效期的产品,有什么担心呢?无非就是效期验证做完太久没交呗,那你有样品的话再做一些长于效期的验证,用来佐证不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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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8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lwxyatai 发表于 2025-6-17 09:09
对,我就是担心审评的质疑。因为,也没有找到好的借口为啥要拖一年。真实情况,你们都懂。

emmmm,有源的话,如果不是那种风险比较大的,例如植入无菌类的,而且产品没有发生重大的设计变更的话,我觉得你可以试一下。
当然,最好还是重新做一下,我不知道你们重新做会不会涉及重大的资源或者资金协调问题,但是我们公司就是自己做个实验,出一下报告,在我看来是比较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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