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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留样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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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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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留样观察,比如塑瓶(不透明),是否每年必须开瓶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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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19 分钟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及相关指南,留样观察的要求如下:

1. **目检观察**:如果不影响留样的包装完整性,保存期间内至少应当每年对留样进行一次目检观察。对于塑瓶(不透明)包装的样品,若目视观察即可完成外观检查(如包装完整性、标签状态等),则无需开瓶。

2. **开瓶条件**:若目检发现异常(如胀瓶、泄漏、包装变形等),需开瓶进一步检查,并彻底调查原因。若开瓶可能破坏包装完整性且无必要,可豁免开瓶操作。

3. **法规依据**:参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版)第225条及现行GMP附录,明确以目检为主,仅在异常情况下进行破坏性检查。

综上,塑瓶(不透明)留样若无异常,每年目检即可,无需强制开瓶。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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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37 秒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看贵司自己文件规定,还要结合品种稳定性情况,例如糖衣片、薄膜衣片,如明每年有检测项目可一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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