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54|回复: 6
收起左侧

[确认&验证] 持续工艺确认方案和报告的起草时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8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happya184 于 2025-8-11 11:24 编辑

请各位业界大佬指导,持续工艺确认方案和报告的起草时间和统计批次的关系。
条件:确认周期:半年(1月1日-6月30日);统计批次:25批;产品:多年生产的稳定品种
问题:持续工艺确认方案和报告的起草时间和统计批次的关系
1、方案是1月1日完成签批执行?还是可以在6月1日完成签批执行?
2、若1月份就达成了25批数据积累,完后就出报告?还是数据积累到25批,后续不再收集数据,6月30日完成报告?
3、若1月份签批周期为半年的方案,但到6月30日只完成了10批,怎么处理?输出报告还是继续积累数据,直到满足25批,若一年内都不足25批,方案怎么处理?或其他。
4、在持续确认周期内,有变更工艺验证,持续确认怎么处理?继续进行,积累验证后数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7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季度        确认周期        数据分析        确认报告输出        备注
第一季度        01月~03月        01月~03月        04月~06月        首次输出报告,数据应涵盖历年工艺验证批次。
第二季度        04月~06月        01月~06月        07月~09月       
第三季度        07月~09月        01月~09月        10月~12月       
第四季度        10月~12月        01月~12月        次年01月~03月       
备注:1.因季度报告为覆盖上一季度数据,故本年度季度报告输出后,上一季度报告可以被取代。
2.如季度数据不足9批时,采用上一年度同类批次数据,如所需数据依旧少于9批,采用n-2年(n代表确认年份)度同类批次数据;以此类推如仍不符合,仅进行简单趋势分析。
3.如季度未生产,不输出报告。

点评

专业度送给你  发表于 7 小时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7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方案应为开始持续工艺确认前完成
持续工艺确认按日期完成即可,不用考虑批次
有工艺变更,持续工艺确认继续进行,倘数据偏差大,备注好即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7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ICH Q10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版)附录要求,结合您的情况解答如下:

1. 方案可在周期内任一时间签批执行(如6月1日),但需确保覆盖完整统计区间。建议尽早启动以保障数据采集连续性。

2. 报告应在周期终点(6月30日)完成,即使提前达到25批也需等待期满。若实际批次超量,应选取符合统计学要求的子集进行分析。

3. 不足25批时不得出具报告,应延长确认周期至满足样本量。若年度仍不足,需评估工艺稳定性并修订方案,必要时触发再验证(依据GMP第158条)。

4. 遇工艺变更时,应暂停持续确认,优先完成变更验证。通过后重新积累数据,新旧数据分段评估(参考PDA技术报告No.37)。

注:所有操作均需符合《药品生产工艺验证指南》第8章关于动态数据收集的要求。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7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方案应该是提前批准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方案肯定是要提前批准的,也不一定要100%按方案执行,但是未执行的你要在报告里边写清楚前因后果以及合理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8-11 19:29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