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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强检形式及强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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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1-12-7 22:2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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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anyuyan 于 2011-12-7 22:51 编辑

最近找了一些计量法规的资料学习,希望能与大家探讨:
1、强检目录内的计量器具应按检定周期检定,而强制检定的周期,是根据计量检定规程确定的(计量法内容)。
2、一直以为应按检定规程中的检定周期送检,后又看到一表,见附件。
3、请看过此表的朋友,发表意见:是不是只有在此表强检范围内的才按规定的周期送检?如压力表只是“用于安全防护”的按周期检定,其它用途的压力表按公司评估后确定的周期(可能大于1年)送检?可以这样做吗?[attach]4486[/attach]
4、假设不太重要的某处压力表公司的评估定为检定周期2年,可经市所检定后,效期只有1年(检定报告都开的1年),以谁为主?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强检形式及强检适用范围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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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1-12-8 00:03: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检定机构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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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1-12-8 04:46: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检验报告周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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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1-12-8 06:2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目录里面但不此表强检范围内的计量器具怎么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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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1-12-8 08:3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2与1有冲突么?2的附表是法定来源?

其实按自己的规定走就可以,前提是周期适当长短,不必考虑计量部门,可以走校准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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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12: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制检定看来是中国特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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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13:43:4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一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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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1-12-8 20: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2的附表是法定来源?

见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一九九一年八月六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之
第八条、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强检形式、强检适用范围见《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强检形式及强检适用范围表》。
其实按自己的规定走就可以,前提是周期适当长短,不必考虑计量部门,可以走校准路线。


我想问的是检定证书写了一年效期,自已规定2年行吗?不是说的校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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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1-12-10 08:4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是校准好还是检定好?我觉得校准比较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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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1-12-20 14:33: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与楼主一样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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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2-1 15:31: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一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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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8 09: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话题不错,希望能有更详细的资料上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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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6 09:4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年的强检这块公司花费几万块!效果确不明,还把微粒检测仪给搞坏了,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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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1-7 13:31:3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再仔细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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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1-7 14:3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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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1-7 16:4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定这个是需要监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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