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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委托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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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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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集团公司,AB的母公司,A公司打算自己研发,后期走委托生产。在项目研发阶段A的研发人员可以在B公司使用B的场地、仪器设备完成设计开发验证确认活动不,计划签一些租赁使用的协议这样。相关设备的使用记录用哪方的模板的呢?
研发的一些原材料的检验还有无菌检验这些,可以委托给B公司来检吗,单纯签委托检验协议。不想走委托研发的模式。
2、还有一种方式,A公司走部分委托研发,即策划、输入、输出自己来,验证和工艺确认委托给B公司,验证/确认方案由哪方来编制比较好?
设计转换的时候,双方共同策划,那转换方案和报告由哪方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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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1. **场地和设备使用**:A公司的研发人员可以在B公司场地进行设计开发验证确认活动,前提是双方签订租赁协议。相关设备的使用记录应遵循B公司的模板,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2. **原材料检验与无菌检验**:A公司可以将部分原材料检验和无菌检验委托给B公司完成,只需签订相应的委托检验协议,确保检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合规性。

3. **研发模式选择**:A公司可以选择部分委托研发模式,即自己负责策划、输入输出,而将验证和工艺确认工作委托给B公司。此时,验证/确认方案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一方编制,通常由A公司编制更为合适,以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 **设计转换方案**:在设计转换过程中,双方共同策划,并共同编制转换方案和报告,以确保设计的完整性和可执行性。这有助于明确责任分工,提高研发效率和质量。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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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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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大神回复,我们这边是A公司没有研发能力,全权委托B公司研发和生产,搞得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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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3337616387 发表于 2025-11-13 17:20
同等大神回复,我们这边是A公司没有研发能力,全权委托B公司研发和生产,搞得头大

全权委托给B公司这种方式也不错,但是A公司还是要配备一定的研发人员。我们最先是AB公司从一开始就共同研发,后面评估下职责划分完全整不清晰,所以要不就自己研发,要不就部分委托研发,但是中间又有很多细节问题,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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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3337616387 发表于 2025-11-13 17:20
同等大神回复,我们这边是A公司没有研发能力,全权委托B公司研发和生产,搞得头大

我觉得注册人制度中,作为注册人来讲,唯一能体现出来注册人还有点工作的就是设计开发这块了,如果A公司连设计开发都不作了,那在整个A与B公司以注册人形式拿证的过程中,A还能干什么?这跟单纯的B公司自己拿个注册证有什么区别?如果A把所有的工作都交给B公司来完成,那个注册人制的合作与A公司是不是没有一毛钱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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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各位老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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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飞翔的理想1 发表于 2025-11-14 08:48
我觉得注册人制度中,作为注册人来讲,唯一能体现出来注册人还有点工作的就是设计开发这块了,如果A公司 ...

因为本身A公司就是个皮包公司哈哈哈,目前是全权交于B公司研发,A在研发各节点做评审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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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W艳霞 发表于 2025-11-13 17:33
全权委托给B公司这种方式也不错,但是A公司还是要配备一定的研发人员。我们最先是AB公司从一开始就共同研 ...

我们现在是A在研发各个节点评审和批准,其实我觉得虽然委托B研发,但是体现A自己研发的最方便,但是领导不同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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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A全权自己研发,在B公司使用B的场地、仪器设备,通过租赁使用的方式,法规上是允许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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