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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附件是否可以单独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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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12-23 10:3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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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问题,以某医疗器械A进行注册,其含可选附件B。A和B能分开发货吗?而且A和B的每个层级包装也都不同?那么附件B的标签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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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12-23 10:51:50 | 显示全部楼层
蹲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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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12-23 10: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现有法规,医疗器械的附件若具有独立功能且需单独销售,通常可以分开发货。但前提是该附件必须已获得单独的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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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12-23 11:0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附件B作为一个独立的医疗器械产品,其标签必须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由于它是“可选附件”,产品需要同其他医疗器械一起安装或者联合使用时,应当注明联合使用器械的要求、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必须在标签显著位置标注“附件 B”,并注明对应的主器械型号(如 “附件 B,适用于 A‑XXX,仅在配合主器械使用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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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3 14:57:06 | 显示全部楼层
蜡笔小啰 发表于 2025-12-23 11:03
附件B作为一个独立的医疗器械产品,其标签必须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由于它是“可选附件 ...

这是自己对法规的理解,还是法规哪里另有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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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12-23 15:29:37 | 显示全部楼层
13388950779 发表于 2025-12-23 14:57
这是自己对法规的理解,还是法规哪里另有规定呢?

虽然现行法规中没有一个条款明确规定“附件标签必须标注主设备型号”,但这已成为行业最佳实践和监管审评的默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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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12-23 17:2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 你搜索一下 XX手术器械, 注册的时候都是打包各种抓钳,剪刀啥的, 经常单独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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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12-23 17:2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三七二一 于 2025-12-23 17:27 编辑
蜡笔小啰 发表于 2025-12-23 11:03
附件B作为一个独立的医疗器械产品,其标签必须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由于它是“可选附件 ...

你这个扯蛋了, 附件可以单独卖, 提供注册备案的的说明书就可以了(提供A的说明书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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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12-24 08:5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册证结构组成里面包含B,用于更换耗材、售后服务、维修的,B都可以单独销售的,单独发货肯定没问题。B标签建议至少标注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和使用期 限或者失效日期,加个详见说明书就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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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12-25 09:29: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七二一 发表于 2025-12-23 17:26
你这个扯蛋了, 附件可以单独卖, 提供注册备案的的说明书就可以了(提供A的说明书就可以)

未独立注册的附件如果在市场上单独销售被抽检,你等着看药监部门会不会判定为不符合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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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12-30 09: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蜡笔小啰 发表于 2025-12-25 09:29
未独立注册的附件如果在市场上单独销售被抽检,你等着看药监部门会不会判定为不符合技术要求...

我前前企业都这样卖了几十年了。 一直都是组件单独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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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12-30 09: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蜡笔小啰 发表于 2025-12-25 09:29
未独立注册的附件如果在市场上单独销售被抽检,你等着看药监部门会不会判定为不符合技术要求...

给你举例: 耳温计(主机+耳套) 一起注册的,  耳套一次性的。
                 雾化器(主机+面罩)一起注册的,面罩一次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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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21 11: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单独发货你的说明书和标签怎么弄?除非是已经单独注册了的才会有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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