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750|回复: 27
收起左侧

[药典标准] 关于中药饮片标签的属性标记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5-12-28 11: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小七 于 2025-12-28 11:04 编辑

各位大佬,咨询大家一个问题:
现在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必须标示“中药饮片”属性,这个中药饮片属性是执行那些标准可以标记呢?
个人认为比如中国药典中饮片如红参项下的红参片可以标注中药饮片。
还有就是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那么执行省级中药材标准是否可以标记“中药饮片”属性?
比如山东省中药材标准2022版可以标记中药饮片吗?
1000990105.p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5-12-29 07: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典一部凡例
名称与编排
十二、饮片系指药材经过炮制后可直接用于中医临床或制剂生产使用的药品。

个人理解

中药饮片是中药饮片,中药材是中药材;
中药饮片标准适用于制药厂和医疗机构,中药材标准适用于饮片厂;
执行药典饮片标准、国家和地方饮片炮制规范的是中药饮片,
执行药典药材标准和地方中药材标准的是中药材,不是中药饮片。

另外,山东省药监局发布过《山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22年版
http://mpa.shandong.gov.cn/cols1101747/art/2023/art_s1101747_s110352014.html

补充内容 (2025-12-29 10:48):
中药饮片标准适用于制药厂和医疗机构的来料验收,适用于饮片厂的出厂检验;
中药材标准适用于饮片厂的来料验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12-29 10:43: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理解    中药饮片企业生产出来的均为中药饮片,执行标准和产品属性应该没有关联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9 11:26:08 | 显示全部楼层
蔚蓝的天空F 发表于 2025-12-29 10:43
个人理解    中药饮片企业生产出来的均为中药饮片,执行标准和产品属性应该没有关联性

个人认为你这个理解有偏差,中药饮片是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符合国家规定的才叫饮片!

点评

药材经过炮制后可直接用于中医临床或制剂生产使用的为饮片,饮片执行省级标准也是符合法规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12-30 15:4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9 11:3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探求究 发表于 2025-12-29 07:57
药典一部凡例

个人理解

感谢您的回复,山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我也有看到,只是看到有企业按照中药材标准标注中药饮片的感觉很疑惑。您看下下面这个标签:
1001012686.png

点评

看了一下这家,广州市怡康泰药业有限公司的企业信息,应该是经营中药饮片的, 所以我个人觉得,作为该物料出厂的产品属性,应该是“中药饮片”没错, 但是在执行标准一栏,写“《山东省中药材标准》2022年版”是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12-29 13:34
楼主的疑惑是有道理的。该企业没有按照现版山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标准(2022年版)进行饮片生产,而是按照山东省同年版药材标准进行生产,而标注产品属性为饮片是不合理的(非执行饮片标准,而标注产品为饮片)。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12-29 13:31
您这购入的应该是药材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12-29 13:0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12-29 13: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七 发表于 2025-12-29 11:30
感谢您的回复,山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我也有看到,只是看到有企业按照中药材标准标注中药饮片的感觉很疑 ...

您这购入的应该是药材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12-29 13:3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mllhw 于 2025-12-29 13:33 编辑
小七 发表于 2025-12-29 11:30
感谢您的回复,山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我也有看到,只是看到有企业按照中药材标准标注中药饮片的感觉很疑 ...
感谢您的回复,山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我也有看到,只是看到有企业按照中药材标准标注中药饮片的感觉很疑惑。您看下下面这个标签:

楼主的疑惑是有道理的。该企业没有按照现版山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标准(2022年版)进行饮片生产,而是按照山东省同年版药材标准进行生产,而标注产品属性为饮片是不合理的(非执行饮片标准,而标注产品为饮片)。推测可能性:(1)该企业没有饮片生产资质;(2)企业为省事:直接将药材包装(执行药材标准),写成饮片。而饮片标准,炮制需要:除去杂质,烘软,切段,晾干。也就是说饮片和药材的性状是不一样的。总之,山东省有最新的饮片炮制规范,没有按照该标准生产,而标注为饮片是不合理的。楼主如为使用单位,可以拒收或退货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5-12-29 13:3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探求究 于 2025-12-29 13:43 编辑
小七 发表于 2025-12-29 11:30
感谢您的回复,山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我也有看到,只是看到有企业按照中药材标准标注中药饮片的感觉很疑 ...

看了一下这家,广州市怡康泰药业有限公司的企业信息,应该是经营中药饮片的,
所以我个人觉得,作为该物料出厂的产品属性,应该是“中药饮片”没错,
但是在执行标准一栏,写“《山东省中药材标准》2022年版”是不合适的;

个人猜测可能是以下情况:
因为鱼鳔目前没有国家级别标准,
该企业作为广州市的饮片厂,出厂成品的执行标准需符合由客户提供的,其所在地的地方标准,
而某山东客户提供的标准给错了;
又或者企业自身并没有很强的信息检索能力或质量管理体系,对【中药材/饮片】执行标准的区别,其理解和认知程度还不够;
(毕竟无论何种组织,是大是小,这年头各种“草台班子”的状况还是层出不穷)

又看了一下《山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22年版,
【鱼鳔】的饮片和楼主提供的中药材,两个质量标准的检验项目和限度是一致的,
楼主可以再看看随附的厂检报告,如果上面的检验依据还是山东省中药材的,那么就不是单纯的商品标签问题,
不过万幸的是,可以说使用的执行标准是错误的,但是出厂产品本身的质量属性应该是符合规定,合格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9 18:44:28 | 显示全部楼层
zmllhw 发表于 2025-12-29 13:31
楼主的疑惑是有道理的。该企业没有按照现版山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标准(2022年版)进行饮片生产,而是 ...

感谢您提供参考意见,严格来讲这个与新实施的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是有冲突,经营的话存在风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9 18:4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探求究 发表于 2025-12-29 13:34
看了一下这家,广州市怡康泰药业有限公司的企业信息,应该是经营中药饮片的,
所以我个人觉得,作为该物 ...

感谢提供意见 本人在广东,这个品种应该是为了走医保个账才这样标志!但是经营改品规是有风险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9 18:4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探求究 发表于 2025-12-29 13:34
看了一下这家,广州市怡康泰药业有限公司的企业信息,应该是经营中药饮片的,
所以我个人觉得,作为该物 ...

按2022山东饮片标准,炮制项中这个鱼鳔需要切段,不能按照个货销售。在广东,切断鱼鳔没人购买!而产品是一个个完整的鱼鳔,也就是属于中药材而非中药饮片。

点评

原来如此,是当地消费市场导向的原因。  发表于 2025-12-30 08:1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9 18:50:45 | 显示全部楼层
zmllhw 发表于 2025-12-29 13:31
楼主的疑惑是有道理的。该企业没有按照现版山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标准(2022年版)进行饮片生产,而是 ...

是的 不管是按照中药材还是中药饮片标准都是存在经营劣药风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12-30 15:4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七 发表于 2025-12-29 11:26
个人认为你这个理解有偏差,中药饮片是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符合国家规定的才叫饮片!

药材经过炮制后可直接用于中医临床或制剂生产使用的为饮片,饮片执行省级标准也是符合法规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12-30 15:48: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理解,标示“中药饮片”属性,跟执行那些标准没有太大关系;主要还是看用途。先看看饮片和中药材的定义:
1.饮片系指药材经过炮制后可直接用于中医临床或制剂生产使用的药品。药材凡经净制、切制或炮炙等处理后,均称为“饮片”;
2.中药材:指来源于药用植物、药用动物等资源,经规范化的种植(含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养殖、采收和产地加工后,用于生产中药饮片、中药制剂的药用原料。
3.《药品管理法》中药饮片应当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应当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者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的,不得出厂、销售。
严格来说,中药材标准不能代替炮制规范来生产中药饮片。
4.也有极少数企业,用中药材标准来生产中药饮片,比如今年不合格报告公示的藤梨根、半夏曲、千斤拔、倒扣草四个品种就是,但是它的属性仍是“中药饮片”。

点评

赞同第四条。对于执行中药材标准生产中药饮片目前没说行(能备案)也没说不行,如果按药典凡例(见18#截图)的理解,国家标准和各省炮规都没有的品种而又要生产的情况执行中药材标准是否也是可行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6-1-3 09:1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5-12-31 22: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蔚蓝的天空F 发表于 2025-12-30 15:41
药材经过炮制后可直接用于中医临床或制剂生产使用的为饮片,饮片执行省级标准也是符合法规的!

您应该是没在销售行业呆过,不清楚现在药品零售行业中中药材与中药饮片的区别。

点评

它的属性和行业应该是不相关的,只是中药有点特殊。同样一个黄芪(片),中药生产企业生产出来的在零售端销售属于中药饮片,在药材市场买回来销售则属于中药材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6-1-3 08:5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5-12-31 22:31:3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陈皮 发表于 2025-12-30 15:48
个人理解,标示“中药饮片”属性,跟执行那些标准没有太大关系;主要还是看用途。先看看饮片和中药材的定义 ...

单纯交流,不抬杠哈
第一条 出自药典四部炮制通则,但是这个通则,广东省药监局许可处也就是颁布药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药品流通二处这两个部门均不认可。比如药典中红参一项,药材是红参,饮片是红参片。按药典定义,红参(未切片)也是经过蒸制、净制,应当算饮片,但是就是不能标准饮片属性。省药监局许可处以及流通二处就是不认可!

点评

红参的蒸制属于产地加工环节,按2025版药典经净制后是属于饮片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6-1-3 09:0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5-12-31 22:3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陈皮 发表于 2025-12-30 15:48
个人理解,标示“中药饮片”属性,跟执行那些标准没有太大关系;主要还是看用途。先看看饮片和中药材的定义 ...

您说的第三点我完全认可。只是现在中药饮片概念这个太模糊!经营过程中太多打假人员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6-1-3 08:21: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典一部凡例,是否可以借鉴
Screenshot_20260102_231601.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6-1-3 08:5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七 发表于 2025-12-31 22:23
您应该是没在销售行业呆过,不清楚现在药品零售行业中中药材与中药饮片的区别。

它的属性和行业应该是不相关的,只是中药有点特殊。同样一个黄芪(片),中药生产企业生产出来的在零售端销售属于中药饮片,在药材市场买回来销售则属于中药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6-1-3 09:0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七 发表于 2025-12-31 22:31
单纯交流,不抬杠哈
第一条 出自药典四部炮制通则,但是这个通则,广东省药监局许可处也就是颁布药品经 ...

红参的蒸制属于产地加工环节,按2025版药典经净制后是属于饮片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6-4-3 19:33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