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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药品网络销售还要出具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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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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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药品网络销售质量管理体系 , 设立相应的管理部门、 配备药学技术人员等相关专业人员 ,制定并实施药品质量管理、 配送管理等制度 。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经营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药品经营企业的资质等进行审核 ,对平台展示的药品信息进行检查 ,对发生在平台的药品经营行为进行管理。 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按照规定保存审核、 检查记录以及平台展示的药品信息。
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药品经营企业为其他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药品经营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提供信息展示、 链接跳转等服务的,应当遵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苗、 血液制品、 麻醉药品、 精神药品、 医疗用毒性药品、 放射性药品、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通过网络销售; 其他用药风险较高的药品 , 不得通过网络零售。 具体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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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法的出台,只能在观望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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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格了,不方便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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