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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做了一款物理治疗器械(市面上有很多类似产品,普遍分为二类器械,但本省没有该类产品),注册时注册处老师称其只依据国家局分类目录(目录无符合条目)或本省已注册产品(本省无已注册同类产品),因此要求做分类界定;分类界定资料上传系统前与负责分类界定的老师沟通,其认为我们产品风险较大且态度较为坚定,说很可能要转至国家局进行界定。
现在我们担心转至国家局后界定结果分为三类,请教各位前辈此时应当如何处理?找更多产品风险较低的依据说服省局老师可行性高吗?如果可行应该找哪些依据呢?还是说直接准备与国家局老师沟通?与国家局老师沟通怎样提高产品分为二类的机会呢?
坐标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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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nqqnuq1 发表于 2026-3-17 13:21 通常情况下,省局没有999.9%的把握,不会直接下分类界定的,都是转给国家局。 如果界定成三类,而你们只 ...
etandcat 发表于 2026-3-17 13:28 ”市面上有很多类似的二类产品,但分类目录里没有“————考虑你们的产品是不是相较于其他类似产品,增加 ...
才女筱沐 发表于 2026-3-17 16:58 我来发表一下获奖感言吧,哈哈1、如果你们是跟已上市的结构组成、预期用途什么的一模一样,你们界定为三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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