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37|回复: 3
收起左侧

同品种比对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前天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我们是三类无源产品,已经拿证了,然后要增加型号,临床评价这块想和之前的产品做同品种对比,我们首次注册临床评价就是用同品种作对比,这次变更注册能不能用首次注册的临床评价资料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前天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于三类无源医疗器械,首次注册时进行的临床评价可以作为后续变更注册的参考依据。如果此次增加型号与原产品具有高度相似性(如技术参数、预期用途等基本一致),并且能够证明新型号与原型号在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没有显著差异,则可以考虑使用首次注册时的临床评价资料作为支持文件。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使用了相同的临床评价数据,也需要按照最新的要求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确保所有信息都是最新的且符合当前法规的要求。此外,建议咨询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专业机构获取更准确指导。

参考来源:《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 第三章 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七条;《关于加强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意见》(国药监械注〔2021〕38号) 第五条。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昨天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首次注册时候的临床评价资料里不包含你新增的规格,没办法直接用。
加规格一般是变更后的产品与变更前的产品作对比,等同性论证分析变更前后各个项目是否完全等同,有差异的项目做分析并提交证据。
但是变更前的产品作为等同器械,你的变更前产品没有临床试验数据,和变更前作对比的话“等同器械临床数据的分析”这一章节你就没法写了,你的等同器械还是得选首次注册时选用的等同器械。
交变更注册时,可以试试勾选不涉及临床评价,先不交临床资料,我们这样成功过,能省事很多。但是去年开始有点不太好使了,必须交个同品种报告才给受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AnisoleLogan 发表于 2026-3-19 09:25
首次注册时候的临床评价资料里不包含你新增的规格,没办法直接用。
加规格一般是变更后的产品与变更前的产 ...

好的,非常感谢,我打算是选首次注册的同品种器械作为等同器械,然后再针对差异的地方提交分析资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6-3-20 04:13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