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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三地发布质量公告,16批次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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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江西省药监局 海南省药监局 安徽省药监局 编辑:水晶

近日,海南省药监局、江西省药监局、安徽省药监局三地发布了药品质量公告,江西11批次,安徽4批次,海南1批次,共16批次不合格。16批次(检测项目):江西11批次:山药(3批次,性状)、山海螺(性状)、山楂、旋覆花、法半夏、净山楂(2批次,水分)、麻黄(水分);咳特灵片(重量差异)。
安徽4批次:牡丹皮(性状)、路路通(水分)、鸡血藤(性状)、牡丹皮(性状、杂质);海南1批次:通草(性状)。
根据江西省药品监督抽检计划安排,我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现将我省药品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药品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整改。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相关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特此公告。
附件:1.药品监督抽检不符合规定信息汇总表(2026年第2期)
2.不符合规定项目的小知识(2026年第2期)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了药品质量监督抽检,现将抽检不符合规定药品予以通告(详见附件)。
对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批次,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特此通告。
附件:附件:安徽省药品质量监督抽检不符合规定药品信息(2026年第1期).doc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根据2025年海南省药品抽检计划以及日常监督抽检要求,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督抽检,现将抽检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药品予以通告(详见附件)。
相关单位已对不合格产品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1.1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2.不符合规定项目的小知识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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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王
沙发
发表于 3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多关注关注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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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板凳
发表于 昨天 09:05 | 只看该作者
中药饮片的性状和水分都不是实质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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