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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026年4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条重磅消息——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毕井泉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指控内容触目惊心: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检察机关指控,毕井泉利用担任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部长级干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理事长等一系列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毕井泉,这个名字在中国药品监管史上分量不轻。他曾在2015年至2018年执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大力推动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一度被誉为“药改先锋”。然而,2018年吉林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引爆社会愤怒,毕井泉引咎辞职。时隔七年,他最终还是站在了被告席上。 从“改革者”到“被公诉人”,毕井泉的坠落绝非孤例。
在毕井泉之前,另一位药监局局长的结局更加惨烈——首任局长郑筱萸,2007年因受贿649万余元、玩忽职守,被判处死刑并执行。 这是中国药监系统第一个、也是截至目前唯一一个被处以极刑的最高官员。 一个部门,两任局长,一个死刑,一个被公诉。此外,副局长层面同样触目惊心:张敬礼获刑17年,吴浈获刑16年,2025年以来陈时飞、戚思霞也相继接受调查…… 为什么偏偏是药监系统?为什么两任局长相继跌落? 答案并不复杂: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而与民生直接挂钩的审批权,一旦失控,代价将是生命与信任的双重崩塌。
毕井泉案的“双开”通报说得直白:“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在药品审评审批、企业经营的巨大利益链条上,监管者手中掌握着千万元、上亿元级别的审批权限。当权力缺乏有效约束时,腐败便如野草疯长。郑筱萸时代如此,毕井泉时代依然如此。 回顾这段历史,并非为了猎奇,更不是为了对个别官员进行简单的道德审判。其根本目的,在于从过往的血泪教训中汲取经验,以期构建一个更完善、更值得信赖的药品监管体系。 要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至少需要三重锁: 第一,透明审批。 将药品审评过程、审评人员、审评结论全程留痕、公开可查,杜绝“暗箱操作”。 第二,终身追责。 不论退休多久、调任何方,只要在任期间埋下安全隐患,必须一追到底。郑筱萸卸任一年后落马,毕井泉引咎辞职七年后被提起公诉——这次跨时七年的追诉,正是终身追责的有力注脚。 第三,独立监督。 建立内部纪检与外部第三方审计、公众举报相结合的监督网络,让权力时刻处于探头之下。
值得肯定的是,近年来国家持续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推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加大飞行检查力度,药监系统也在不断净化。2025年以来,多名原副局长被查,毕井泉案也进入司法程序,释放的信号清晰而坚定:反腐没有禁区,也绝不收手。 权力是双刃剑,用好了可以守护人民健康,用偏了就会刺穿安全底线。药监局历任领导的结局,是一部活生生的教材。它告诉我们:监督不是束缚,而是保护;制度不是枷锁,而是安全带。 唯有让每一份审批权都在阳光下运行,让每一次监管责任都落到具体的人头上,百姓手里的每一粒药、身上的每一支疫苗,才能真正让人放心。历史教训不可忘,制度笼子必须越扎越紧。这,才是我们回顾这段历史的真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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