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104|回复: 2
收起左侧

[行业动态]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春节餐饮安全监管工作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3-2-5 08:3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春节餐饮安全监管工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5 09:58:01 | 显示全部楼层
2013年2月3日至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边振甲副局长带队赴上海开展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和调研工作,食品安全监管司负责人陪同检查。检查组现场抽查了上海市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并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汇报。

  边振甲表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连续下发了两个文件,部署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为保障“春节”期间餐饮安全做了很多工作,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有成效。

  关于全国春节期间餐饮安全监管工作,边振甲提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全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餐饮安全监管工作,强化政治意识,树立大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督办,相关人员要切实履职,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逐级落实,把工作做细、做实,坚决杜绝发生重大餐饮安全事故。

  二是要排查风险,强化监督。全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依法经营、诚信自律意识,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管理,细化事故处置方案,大力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自查。要尽早开展本区域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督导工作,以城市(乡镇)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庙会灯会等为重点区域、场所,以中型以上餐馆(含中型餐馆)、“年夜饭”供餐单位、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旅游团队接待单位、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沿线餐饮服务单位、餐饮连锁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为重点单位,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凉菜等高风险食品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配送、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以酒类、肉类、乳制品、食用油、蔬菜水产品、米面制品、火锅食品、速冻食品、元宵汤圆等为重点品种,强化监督检查,及时排查解决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切实加大监督执法频次和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查重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三是要积极防范,强化应急。全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懈情绪,切实做好春节期间餐饮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严格执行春节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对投诉举报内容要及时核查处理,主动反馈结果。要畅通餐饮安全事故信息报送渠道,一旦发生事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依法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影响范围、降低事故危害。

  四是要强化宣传,减少浪费。近日,习近平总书记针对餐饮环节存在的严重浪费现象,明确提出厉行节约和反对铺张浪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餐饮服务经营者应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加强宣传和引导,大力提倡健康饮食、反对餐桌浪费,监管部门和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要把反对餐桌浪费提升到政治高度加以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为消费者创造节俭的条件和服务,营造文明就餐的社会氛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倡议餐饮服务单位,一要创造节俭条件。餐饮服务单位不设定最低消费门槛,不诱导过度消费,取消各种有碍节俭的不合理规定。二要引导节俭消费。餐饮服务单位主动提醒消费者按需点餐、理性消费。鼓励改进服务方式,提供半份餐、小份餐等服务。三要强化诚信经营。餐饮服务单位要保证食品原料货真价实和质量安全,不得以次充好、掺假使假,欺骗消费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2-5 11: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dayangzhiyao 发表于 2013-2-5 09:58
2013年2月3日至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边振甲副局长带队赴上海开展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和调研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8-7 02:17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