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皇后
收起左侧

[行业反思] 药店粉碎中药的机器和熬药机用做清洁验证吗(脑洞大开)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2016-11-22 08:5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22 11:59:02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店按生产厂来做是最好的,但实际操作可行性不大。
你这样想就释然了:厂家为什么要求那么多,那是因为如果生产厂家混淆了产品,那产品最终到消费者手里可能就真的变性了(从厂家到消费者会有几道混淆);而如果药店混淆了,那产品到消费者手里最多就是一次混淆,发生大问题的可能性比较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22 12:2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检查的时候本店是不提供加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22 14:37:01 | 显示全部楼层
Sword 发表于 2016-11-17 22:04
1、粉碎机采购前要写URS,明确性能要求,硬件要求,自控要求,EHS要求。至少要用316L不锈钢制作
2、建立粉 ...

不知道药店的小伙伴看完后会有什么感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22 15: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理是这么个理,但不能这么说。
较真的话,无菌注射剂是不是要在无菌条件下使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23 08:3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见到做那个清洁验证的。要是那样管理下去的话,估计老百姓买到的药品的成本得涨多少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23 11: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做 就没法弄了 都得回家自己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23 15:4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然后回家去找个工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24 09:25:50 | 显示全部楼层
红茶. 发表于 2016-11-17 18:05
下一步就是对使用者的肠胃进行清洁验证了。

这个很有想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24 11:31: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他们应该还是有相关的SOP吧,比如那些可以一起的不用说了。

对于那些有配伍禁忌的,肯定还是有相关规定的!!

当然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对于非某些特殊的产品,中药的清洁限度没必要要求很高。毕竟药材再到残留,量已经很少了。

但我相信,这中间还是出现过事故的,多出几次,自然有人管了 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11-24 11:3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造成污染空气,PM2.5超标怎么办?环评一下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4 12:25:23 | 显示全部楼层
blunk 发表于 2016-11-24 11:31
个人觉得,他们应该还是有相关的SOP吧,比如那些可以一起的不用说了。

对于那些有配伍禁忌的,肯定还是 ...

肯定有事,估计大多数都不了了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4 12:2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为 发表于 2016-11-24 11:38
造成污染空气,PM2.5超标怎么办?环评一下吧

知乎关于石家庄停产那事有个评价很到位,人怎么能瘦下来了呢?截肢!  空气这事简单啊,去空间站生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24 13: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类似的问题,对药厂仓库、药品稳定性考察用的恒温恒湿箱那么严格,超标一点就得偏差,风评,甚至召回产品。。。。。。,但是药品在药店或医院药房,有没有温度分布验证?超标多久要做风评?好像没有药店严格执行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24 17:02: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放在制药企业,那是个大问题,真没有见过药店做清洁验证的,还有社区卫生服务站,也没有见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2-11 13:50:31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是啊,看到他们的粉碎机都是用细毛刷刷几下完事,并且现在好多都替患者熬药,熬药的锅怎么清洁,装药的塑料杯跟在大街上买小米粥的杯子一样,封口的标签都是小米粥的标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9-8 03:51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