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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注册] 变更原料供应商,补充申请批复未下来,成品可销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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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2-2-3 17:0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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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原料供应商,补充申请批复未下来,成品可销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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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3 17: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的吧,不会作废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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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2-3 17: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不被药监逮到,什么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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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2-2-3 17: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批件未下来应该不能用变更后的供应商原料生产滴,销售嘛,俺就不晓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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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2-3 17: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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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楼主| 发表于 2012-2-3 17: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大呆子 于 2012-2-3 17:27 编辑

变更原料供应商属于:

(三)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补充申请事项:

  按我的理解备案就行,无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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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2-2-3 18:2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册的不懂,但从GMP来说是可以销售的.原因:
第二百六十一条 改变物料供应商,应当对新的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改变主要物料供应商的,还需要对产品进行相关的验证及稳定性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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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2-2-3 19:5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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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2-3 20:3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题意不是很清楚,什么药的原料?
如果是制剂用的原料变更,比如产地变更,各个省市把握尺度不同,有的是需要补充申请批准,有的是备案就可以,但按照严格意义来说,应该市级的批准,然后到省级备案,如果省级批准,就到国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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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2-6 11:4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备案是备案,备案要能在国家局查到的时候才作数的,注意这点,我个人认为不能。但企业要生存啊,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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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7 11: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变更原料供应商,省局备案就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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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2-7 11:41: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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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0 11:4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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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2-10 11:4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按补充申请程序走的,那就乖乖等批件下来再销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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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2-12 21: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省局睁只眼闭只眼的事,要是问注册的话肯定不会说可以卖,但本省企业你就是卖了,他还罚企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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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4 10: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等批件吧,既然质量评估和稳定性考察都做了的话,这些不是耗时间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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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7-29 12:4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要3个月长期、加速试验显示质量稳定方可销售,一般情况下变更原料药供应商省局都会同意,除非同品种你已有3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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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6 16:59:49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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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9 10: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感觉有受理单就OK了,毕竟你换原料药厂商自己也做了不少工作,质量应该没变化,走法规流程也按正常程序走的,可以销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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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12-13 15: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省局备案,没有拿到备案件,我们是不会销售的,从未纠结过这个问题{:soso_e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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