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沁人绿茶.
收起左侧

(转)求助!作为HR帮老板克扣员工,我应如何做,是不是等于没有职业操守?

  [复制链接]
大师
 楼主| 发表于 2013-10-7 09: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3-10-7 09:06
1、公司内所有员工,不管高层还是工人将都按照最低工资基数计算社保。这样合法吗。合法。因为“工资”这个概 ...

你是帮着出主意呐还是合稀泥说老板是正确而我们是矫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0-7 09:3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企业就是楼主说的那种现象,现在的私企老板,有良心的很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0-7 09:5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比起来,我要哭了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0-7 11:2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沁人绿茶 发表于 2013-9-30 20:07
现在这样的企业很多,普遍现象啊。不去你去什么地方。现在要你帮着出主意啊

建议让你们老板的法律顾问,给HR上上相关课程,你就知道怎么做拉,肯定不会说没有职业操守没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10-7 11:30:17 | 显示全部楼层
HR还不同于我们做药的。我觉得第一要知道什么是正确的,第二要知道税负给你工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0-7 11:33:3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10-7 13:4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沁人绿茶 发表于 2013-10-7 09:20
你是帮着出主意呐还是合稀泥说老板是正确而我们是矫情。

1、人在屋檐下

2、中美史克,当初进入中国市场,待遇和福利比米国本土还好。

3、天下乌鸦一般黑

4、换位思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楼主| 发表于 2013-10-7 15:36:43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3-10-7 13:42
1、人在屋檐下

2、中美史克,当初进入中国市场,待遇和福利比米国本土还好。

无语中。同意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0-7 15:55:33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普遍现象,职业操守那是自己定制的就跟自己的梦想一样:梦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8 09: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沁人绿茶 发表于 2013-10-6 19:39
有些事情我们是有心无力哦

世上还是有好的老板,但他的员工特坏、客欺主人,但这样的企业一般搞不好,原因只有一个,这帮人同流合污进行贪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8 09: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其它人都在贪污,只有你不与他们合伙,这帮人必定不会容你留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10-8 09: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板都没有原则和法律意识,这种老板也没有必要为他服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楼主| 发表于 2013-10-8 09:25:18 | 显示全部楼层
cph2345 发表于 2013-10-8 09:21
老板都没有原则和法律意识,这种老板也没有必要为他服务。

这样的老板在米国好多的。不为他服务你在家宅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楼主| 发表于 2013-10-8 09:27:14 | 显示全部楼层
mchhxq 发表于 2013-10-8 09:15
如果其它人都在贪污,只有你不与他们合伙,这帮人必定不会容你留下。

适应大环境也是你生存的根本。不然就走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8 09:27:57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也有自己资金,税务,监管的难处,如果企业挣钱,当然这些都好说,但大环境不好,民营本身举步维艰,何谈员工福利,既然有机会参与分配利益就尽量去周全,看问题还是要从大方面多想想,企业经营只看利益,监管部门就没错吗,何必纠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8 09:3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10-8 09:4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沁人绿茶 发表于 2013-10-8 09:25
这样的老板在米国好多的。不为他服务你在家宅啊?

自己给自己打工,自己当老板也不错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0-8 09:5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庆幸的是楼主有良心,至于老板们,大家都知道的......
我们打工者就是任人宰割的羊啊
我们若是掌握法律的武器,会有那么一天维权的机会的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0-8 10: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河西智叟 发表于 2013-10-1 11:29
曾经也遇到了类似的企业,不过他们是按职位制定一个标准,也就是有用的才能获得权利,底层的也是按最低缴纳 ...

大哥你好给力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0-8 10: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学  在一家公司    也是这样做的       签合同时  合同上一个阿拉白数字不写(除了日期外)  同学气氛  甩手  不签合同         

一个企业  这样做  能做长久吗?   这样企业  及早离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9-10 18:47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