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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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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狠点、愤青点:目前药品管理存在那些弊端?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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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 16: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人编出来的东西就会有漏洞,这个没法儿避免
为什么国外的企业是去主动做到更好,而中国却是各种钻法律的漏洞啊等等的(部分企业)
我觉得法律法规编的再好都没用,要从根本上面解决问题
不然还是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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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3 08: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检查员也分好多流派,标准不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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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3 09:34:47 | 显示全部楼层
GMP应该由更多从事药品生产的企业人员参与编写。如果只是由一些专家闭门造车,难免符合实际。因为所谓的标准都是他们汇总的数据综合制定出来的。而大部分企业上报的数据都不一定是真实的,而是为了让自己看上去更有面子而刻意编造一些完美的数据。随之标准越来越高,而实际根本达不到。也就是说专家都被蒙蔽了。够尖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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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3 10:5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一个规定,还说不清楚,没有国家层面对规定的含义进行说明。最终解释权全在官员手里,官员自身也不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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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3 12:5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每次检查,都是雷声大,雨点小,过来检查随便看看资料,聊下天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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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 13:56:2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可以预审计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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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3 17: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药品管理法等一系列法规,为什么还必须有那么多专项检查,什么“亮剑行动”,监管部门平时是怎样监管的?企业又是怎样执行的?出了问题都是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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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 17:59:37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产企业:
1.关于假药、劣药写了一大堆,执法时却未见成效。
2.官迫民假,造成假药有相当部分是历史原因,官方纠正态度不够强硬,民方觉得部分报补充申请风险太大。
3.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也是形同虚设。


经营企业:
1.有几家经营企业真正有药师或执业药师的,大部分都是挂证。
2.又有几家药师或执业药师外出后挂牌告知。
3.处方药管理的执行也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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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呆子 + 10 这么用心,不奖就没有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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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4 08:49:03 | 显示全部楼层
acmilanhm 发表于 2014-1-8 13:29
1.一本药事管理法,鸡碎这么多文字,然后一会弄一点细则,一会弄点细则。屁话啰嗦一大堆,真要细了,他又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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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4 10: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自GMP修订后,洁净级别的管理很乱,都是国家的各种标准,有ABCD的,还有100级、10000级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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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4 11: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法规大部分是坐在办公室的人写出来的,有些人是要体现业绩,要升官发财...很多地方与实际脱钩,那些检查员有几个在生产干过,有些要求整改的都不见得合理,而且是看企业说话的,同人不同命,气场很重要,企业大相对好说,企业小估计够呛...;推崇一个新的法规也是比较难的,甚至会招来不可估量的麻烦,那些人也会想嘞,能不在自己手上动的都尽量不动,还指望下一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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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4 11:25: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80年代出来的部颁标准,那都老到什么程度了可想而知,有些设备、供应早有更新、更先进的了,但我们想与时俱进一下,申报了4年都没有下文,我们的药品补充申请呀,这都什么效率?逼着企业做一套写一套,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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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4 12: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acmilanhm 发表于 2014-1-8 13:29
1.一本药事管理法,鸡碎这么多文字,然后一会弄一点细则,一会弄点细则。屁话啰嗦一大堆,真要细了,他又没 ...

楼主,你的快递到了,同时要查你家水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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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4 15: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质不在于没有开放的市场机制来淘汰不合格者(主要是针对处方药,尤其注射剂):

1)政府管不好,死多少人也不用滚蛋下台,不会导致政党执政危机;相反会毫不留情杀掉让其丢面子的药企。

2)市场化不对称,药厂过于薄利:
a,药厂提供药品是市场化的,同一种药你可用不同厂家的,充分竞争压价。
b,但在用药终端的医疗机构并不是市场的化而是国家机构垄断,无充分竞争不用考虑做性价比。
c,决定用哪家药能进医院的往往根本不开处方,开处方也并不是什么药疗效好就用啥,而是开啥相对赚钱用啥。
d,综合以上品质好坏并非是药品核心竞争力,让决定用你的药的医药机构利益最大化才是竞争力。

3)综合1)和2)发展下去就是整死绝大多数药厂,让制药垄断对抗医药机构垄断。

4) 不过外企虎视眈眈,药品本身的及时供气性的要求可能让外企渔利,如最近的乙肝疫苗事件,葛兰素史克笑了;因此可能没等3)出现,天朝的用药市场会被外企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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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4 16:4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制法不严,执法不严,灭火式管理,往往是实在包不住了才公布,给人感觉是在欺骗大众,跟其他行业一样,专家是最没权威,也是社会诚信缺失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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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5 07: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GMP中增加了一个质量授权人,既然由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了,是否企业质量问题的责任就由质量授权人(或者首先)承担了?这个应该在药品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质量授权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GMP中对企业负责人的质量责任明确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跟质量授权人的责任有什么区别?GMP中引入了质量授权人的概念,应该在药品法中明确其响应的责任,否则一旦出问题怎么界定这个附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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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5 07: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更正一下:“附录责任”应该为“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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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1-15 08: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不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就谈不上药品管理真正解决问题,没有足够的利润,没有足够的薪酬,吸引不了行业的精英,也不会有企业有真正长期的打算。这点,查查现在做药的老板的出身就知道了,销售的,卖煤的占了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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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5 10:47:03 | 显示全部楼层
管事的想管,又管不好,做事的想做好,又没有一个可查证的权威部门给个1+1=2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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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5 10:58:25 | 显示全部楼层
1、一本药品管理法写的不够详尽,细则也没有,很多都没法操作。
2、再说了,中国药品管理的现状,你再发更多的法,也没有用,中国是法治社会吗?
3、药品管理符合国情,人情大于法治,有人什么都可以变通。
4、感觉不是一部法律能解决的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首先是改变“人”的思想和观念。
5、在药厂工作的都知道,现在从采购的药材,到生产管理,到仓储管理等等,都是怎么回事啊,生产的产品还是药品吗?变态的社会。
6、哪家药企不都喊控制成本吗,你要控制成本,还要有高利润,不都是作假吗?
7、药监和药企都是一家啊,都能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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