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liruixin8326
收起左侧

[其他] QA,培养你们到跳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26 13: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1-26 13:2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内部轮岗要看具体企业具体情况,产品少,自然可以轮着做,产品多不现实。
我之前的QA部门,1个经理2个副经理,一个负责物料与供应商的,2个负责文件、记录与标签的,其他人都是产品QA管2-3个产品,产品的各类验证都是自己负责的,这样学的才全面。
当然每个产品QA负责一项质量管理台账,如A负责偏差台账,B负责OOS台账,C负责变更台账,D负责CAPA台账等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2-25 14: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常现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4-6 22:3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也培养下我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4-6 22:53:18 | 显示全部楼层
njhtxe@163.com 发表于 2014-6-20 08:46
我也会这样子培养人的,及时平时他们接触不到的东西,我也在理论上指导他们如何去学习、了解和接触。所以我 ...

我很好奇,你们有没有碰到过让他们轮岗多学习,他们都不想轮的,他们觉得学多了就会做得多,难道就我这有这样的?

点评

这属于一开始的气氛就不好,其实部门内部气氛很重要,气氛好了,干活多少都不叫事,气氛不好,生怕自己多坐点工作。我当时担任QA主管的时候,我领导有事不在,大晚上的我加班到12点,从没有人告诉我说哪些工作要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2-22 16:5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4-13 11: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现象已经成为常态了,人员流失很难控制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31 15: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同感,但不必纠结,在,我们一起共事,不在,我们还是朋友。于公于私我觉得这样做都很好,赞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3 17:27:5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着够纠结的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3 19:4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常的事,虽然心里不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8-2-22 16:2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永远不给老员工涨工资或涨的太慢,新招来的分分钟超过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8-2-22 16:53:52 | 显示全部楼层
若风 发表于 2016-4-6 22:53
我很好奇,你们有没有碰到过让他们轮岗多学习,他们都不想轮的,他们觉得学多了就会做得多,难道就我这有 ...

这属于一开始的气氛就不好,其实部门内部气氛很重要,气氛好了,干活多少都不叫事,气氛不好,生怕自己多坐点工作。我当时担任QA主管的时候,我领导有事不在,大晚上的我加班到12点,从没有人告诉我说哪些工作要做,哪些工作不做,我很简单的认为,质量负责人不在,我就要顶起来。后来换了领导,气氛破坏的一塌糊涂,上班的时候还经常走神,逛论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2-22 17: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认证后流失,大多是被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2-22 17: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情是留不住人的,只有利益,所以还是想想怎么增加利益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2-22 17: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轮岗是好,但是如果轮岗后,大家学会了,全部离职,你找谁顶?还不得重新请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3-8 11: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是好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王
发表于 2022-8-3 19:30:4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8-6 05:35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