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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槽及其它] 关于炽灼残渣检查法的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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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12 15: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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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炽灼残渣检查法,本菜鸟向大家请教两大问题:
1、结果在记录中的体现和在报告单中的出具:
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10年版炽灼残渣检查法(第227页)中的“7 结果与判定”内容如下:计算结果按“有效数字和数值的修约及其运算”修约,使其与标准中规定限定的有效数位一致。其数值小于或等于限度值时,判为符合规定(当限度规定为≤0.1%而实验结果符合规定时,报告数据应为“小于0.1%”或“为0.1%”);其数值大于限度值时,则判为不符合规定。
疑问1:按上述文字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如果限度规定为0.1%而实验计算结果为0.002%,应先修约为0.0%,然后报告为小于0.1%;如果限度规定为0.05%而实验计算结果为0.002%,应先修约为0.00%,然后报告为小于0.05%。
疑问2:规范为何要做如此规定?难道残渣检查也和液相检测一样,有定量限和检测限?

2、关于平行测定
我在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Ⅷ N 炽灼残渣检查法和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10年炽灼残渣检查法中均未找到相关规定,而在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10年干燥失重测定法中有找到相关规定“干燥失重在1.0%以下的品种可只做一份,1.0%以上的品种应同时做平行实验两份”(《中国药典》对应附录中无相关规定)。
疑问3:对于炽灼残渣检查,什么时候需要平行测2份?理由和依据是什么?
疑问4:对于炽灼残渣检查中的平行实验,相对偏差如何规定?理由和依据是什么?

非常感谢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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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2 15: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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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1-12 16: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你要是看了我的检验那回事的话
里面都是有的
1)前面是对的;后面应报告小于0.01%,这与有关物质不同,有关物质有报告阈值一说
2)实际上也有,只不过一般不应用,也没有意义,而且可能天平的误差已经大于检出限了,你可以用10g样品测1g样品测得未检出的样品,就知道了。
3)没有必要测两份,两份是为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并不是提高准确性),即有两份样品平行测定时,如果有异常是可以发现的;而炽灼残渣本身就是一个限量检测(可以看一下USP的操作),只不过中国药典给定量测定了;对于限度只有一位有效数字且为1的检测,结果不外就是有或无,测平行本身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4)不用说了。

点评

我到现在还是不明白,为什么“前面是对的”【前面报告小于0.1%,因为限度是0.1,这很好理解】,而“后面应报告小于0.01%”(明明限度是0.05)? 为什么相同的计算结果(0.002),对于这两个标准限度(0.1和0.05),却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1-13 10:16
真是惭愧,我已经看完了网友整理的您的检验那回事1-8。可能因为我在检测一线工作的时间太短太短,所以,对您的检验那回事中的很多精髓没有理解。我刚又看了一下您的检验那回事1-8,好像没有专门提到炽灼残渣检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1-12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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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11-12 16:40:24 | 显示全部楼层
1、报告小于0.1%
3、就按药典操作规程:小于1.0%的一份,大于则两份。
4、偏差这个自己看着办。

点评

请问: 1、不管限度是0.1%还是0.05%,如果实验计算值是0.002%,都报小于0.1%吗?为什么? 3、药典操作规程只对干燥失重的平等测定做了规定,您就因此而衍生为,炽灼残渣检查也参照这个吗? 4、偏差的允许值有没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1-12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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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2 17: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wei2000 发表于 2014-11-12 16:07
其实你要是看了我的检验那回事的话
里面都是有的
1)前面是对的;后面应报告小于0.01%,这与有关物质不同 ...


真是惭愧,我已经看完了网友整理的您的检验那回事1-8。可能因为我在检测一线工作的时间太短太短,所以,对您的检验那回事中的很多精髓没有理解。我刚又看了一下您的检验那回事1-8,好像没有专门提到炽灼残渣检查。
还是惭愧,我对您的前3条回复都没能理解。现逐一再请教:
1、您是说,如果限度是0.05%,实验计算值是0.002%,应报告小于0.01%吗?为什么?
2和3、我理解为,炽灼残渣检查和干燥失重测定一样,属于定量测定,所以,结果应报具体的数值。您为什么认为是限量检测呢?因为没有理解这个,所以,我同样理解不了炽灼残渣检查也有检测限和定量限一说。

点评

可以触类旁通呀 1、你自己前面不是算了吧,先修约成0.00,再报成小于0.01 2、是按照定量测定的方法进行的限量检查,同有关物质类似,只是有关物质要应用报告阈值,它没有。为什么不能报告0,就是因为即使检测结果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1-12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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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2 17: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咕咕 发表于 2014-11-12 16:40
1、报告小于0.1%
3、就按药典操作规程:小于1.0%的一份,大于则两份。
4、偏差这个自己看着办。

请问:
1、不管限度是0.1%还是0.05%,如果实验计算值是0.002%,都报小于0.1%吗?为什么?
3、药典操作规程只对干燥失重的平等测定做了规定,您就因此而衍生为,炽灼残渣检查也参照这个吗?
4、偏差的允许值有没有行业做法呢?

点评

1、小于限度值 2、嗯,当然你做一份也没人说你。 4、我也想知道这个允许值的行业标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1-13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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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1-12 17:3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靓妹 发表于 2014-11-12 17:15
真是惭愧,我已经看完了网友整理的您的检验那回事1-8。可能因为我在检测一线工作的时间太短太短,所以, ...

可以触类旁通呀
1、你自己前面不是算了吧,先修约成0.00,再报成小于0.01
2、是按照定量测定的方法进行的限量检查,同有关物质类似,只是有关物质要应用报告阈值,它没有。为什么不能报告0,就是因为即使检测结果是0,也是因为灵敏度等原因造成的,本身不可能绝对为0的。至于说检测限和定量限,这些限量的方法都是有的,只不过这种有或无的没有必要考虑,如果是那种类似于有关物质的检测,要求比较高,这时定量限/检测限就是比较关键的了,而无论你是用哪种方法检测,例如TLC、滴定等。

点评

1、修约肯定没问题,但是,报告多少不是看限度(也就是标准规定)的吗?限度要求是0.05,不应该报小于0.05吗?为什么要报小于0.01呢? 2、惭愧,我不知道“报告阈值”是什么意思?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1-12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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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2 18: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靓妹 于 2014-11-12 18:22 编辑
hongwei2000 发表于 2014-11-12 17:34
可以触类旁通呀
1、你自己前面不是算了吧,先修约成0.00,再报成小于0.01
2、是按照定量测定的方法进行 ...


1、修约肯定没问题,但是,报告多少不是看限度(也就是标准规定)的吗?限度要求是0.05,不应该报小于0.05吗?为什么要报小于0.01呢?
2、惭愧,我不知道“报告阈值”是什么意思?等同定量限吗?

点评

你含量限度不低于99.0%时你怎么报? 报告阈值是指报告的最小值,应不低于定量限,所以现代的有关物质检测往往要求以报告阈值为定量限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1-12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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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1-12 19: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靓妹 发表于 2014-11-12 18:21
1、修约肯定没问题,但是,报告多少不是看限度(也就是标准规定)的吗?限度要求是0.05,不应该报小于0 ...

你含量限度不低于99.0%时你怎么报?
报告阈值是指报告的最小值,应不低于定量限,所以现代的有关物质检测往往要求以报告阈值为定量限

点评

有关物质我知道,而且有关物质的检测限和定量限是靠方法验证时做出来的啊。 炽灼残渣的定量限是多少?怎么做?凭什么一定要报小于0.01%呢?这个0.01算什么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1-13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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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3 08: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wei2000 发表于 2014-11-12 19:15
你含量限度不低于99.0%时你怎么报?
报告阈值是指报告的最小值,应不低于定量限,所以现代的有关物质检测 ...

有关物质我知道,而且有关物质的检测限和定量限是靠方法验证时做出来的啊。
炽灼残渣的定量限是多少?怎么做?凭什么一定要报小于0.01%呢?这个0.01算什么呢?

点评

有关物质的也不是验证时做出来的 那已经落伍了 做出来的只代表那一次 炽灼残渣没有必要做 这与天平直接相关 如果你非要做 可以用你的坩埚做连续十次的称量 取SD的十倍即为定量限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1-13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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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11-13 08:2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靓妹 发表于 2014-11-12 17:19
请问:
1、不管限度是0.1%还是0.05%,如果实验计算值是0.002%,都报小于0.1%吗?为什么?
3、药典操作规 ...

1、小于限度值
2、嗯,当然你做一份也没人说你。
4、我也想知道这个允许值的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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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1-13 08:4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靓妹 发表于 2014-11-13 08:19
有关物质我知道,而且有关物质的检测限和定量限是靠方法验证时做出来的啊。
炽灼残渣的定量限是多少?怎 ...

有关物质的也不是验证时做出来的
那已经落伍了
做出来的只代表那一次
炽灼残渣没有必要做
这与天平直接相关
如果你非要做
可以用你的坩埚做连续十次的称量
取SD的十倍即为定量限

点评

这话题似乎越来越有趣了,也显得我OUT了。 我现在又有好多疑问: 1、您说“有关物质的(定量限)也不是验证时做出来的,那已经落伍了,做出来的只代表那一次”。首先,我想,应该很多企业的观点还和我一样。其次,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1-13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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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3 09: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wei2000 发表于 2014-11-13 08:47
有关物质的也不是验证时做出来的
那已经落伍了
做出来的只代表那一次

这话题似乎越来越有趣了,也显得我OUT了。
我现在又有好多疑问:
1、您说“有关物质的(定量限)也不是验证时做出来的,那已经落伍了,做出来的只代表那一次”。首先,我想,应该很多企业的观点还和我一样。其次,我想知道,既然您说验证时做出来的只代表那一次,那日常检测中的定量限又如何确定呢?
2、既然炽灼残渣检查法的定量限可以用坩埚连续十次的称量值的SD的十倍来计,那么,干燥失重测定法是否也有定量限,是否可以用称量瓶连续十次的称量值的SD的十倍来计,而且,干燥失重的报告值也要参考炽灼残渣报告的方法(如小于0.5%)呢?
3、药典操作规范中的原文“其数值小于或等于限度值时,判为符合规定(当限度规定为≤0.1%,而实验结果符合规定时,报告数据应为“小于0.1%”或“为0.1%”)”,这个“限度值”究竟指标准中规定的限度,还是指定量限?(按我理解,应该是前者,因为和紧接着的上文应该是一样的意思。)
@咕咕  

点评

1、你可以看一下检验那回事之七 2、干燥失重和炽灼残渣稍有不同,毕竟结果要高得多,换句话说,一般也已经远离了定量限,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1-13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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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1-13 09:48:37 | 显示全部楼层
靓妹 发表于 2014-11-13 09:08
这话题似乎越来越有趣了,也显得我OUT了。
我现在又有好多疑问:
1、您说“有关物质的(定量限)也不是 ...

1、你可以看一下检验那回事之七
2、干燥失重和炽灼残渣稍有不同,毕竟结果要高得多,换句话说,一般也已经远离了定量限,<0.5%是不能的,你还是没明白,只有修约成0.0才能是小于0.1%,其他修约成0点几就是0点几,比如0.3、0.2。
3、当然是限度了,只不过这种只有两个选项的标准讨论定量限意义并不大,如果是0.10%还有意义,理论上说对于一个定量的方法,报告阈值不得低于定量限,换句话说,报告阈值以上必要能够定量;而对于限量方法来说,限度值必须能够检出,即高于检出限。

点评

1、我等会再去看一下您的检验那回事之七。 2、您说的干燥失重和炽灼残渣结果往往差距很大,这点我明白。我所接触的原料药及其原料,干失一般要求限度为0.3至2.0,个别是在一个区间的(例如2.0-3.0,此类情况一般是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1-13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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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3 10: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wei2000 发表于 2014-11-13 09:48
1、你可以看一下检验那回事之七
2、干燥失重和炽灼残渣稍有不同,毕竟结果要高得多,换句话说,一般也已 ...

1、我等会再去看一下您的检验那回事之七。
2、您说的干燥失重和炽灼残渣结果往往差距很大,这点我明白。我所接触的原料药及其原料,干失一般要求限度为0.3至2.0,个别是在一个区间的(例如2.0-3.0,此类情况一般是针对有结晶水的化合物而言,而且有理论值的),而炽灼残渣一般要求为0.05至0.5。但是,要求与结果并不总是成正比。比如,干失要求1.0,结果为0.01甚至更低(当然,这是个例,是工艺没有控制好,要不,谁傻呢?)。这种个例情况下,是否应该参照炽灼残渣的报告方法呢?
3、“理论上说对于一个定量的方法,报告阈值不得低于定量限,换句话说,报告阈值以上必要能够定量;而对于限量方法来说,限度值必须能够检出,即高于检出限。”这个理论我也明白。但是,我上述举例标准限度是0.1和0.05的情况,我对您的回答还是不明白。我想,这可能还是归根于炽灼残渣检查法的定量限的问题。因为您提的建议“可以用你的坩埚做连续十次的称量,取SD的十倍即为定量限”,我没有来得及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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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3 10: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wei2000 发表于 2014-11-12 16:07
其实你要是看了我的检验那回事的话
里面都是有的
1)前面是对的;后面应报告小于0.01%,这与有关物质不同 ...

我到现在还是不明白,为什么“前面是对的”【前面报告小于0.1%,因为限度是0.1,这很好理解】,而“后面应报告小于0.01%”(明明限度是0.05)? 为什么相同的计算结果(0.002),对于这两个标准限度(0.1和0.05),却要分别这样报告?
您认为残渣法的定量限到底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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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1-13 10:42:46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的道理
就是先修约再报告
修约到与标准相同的小数点位数
如果修约结果为0
则报告成小于最后一位为1的数值来代替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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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这个报告结果不是跟检测限和定量限有关吗?怎么会按您说的这种方法报告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1-13 11:00
晕,这种说法我也是第一次听说! 想问依据或者出处,但,好像您不喜欢问这个。 不过,我想,如果检查员有疑问,也会问您依据或者出处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1-13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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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3 10:58:03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wei2000 发表于 2014-11-13 10:42
简单的道理
就是先修约再报告
修约到与标准相同的小数点位数

晕,这种说法我也是第一次听说!
想问依据或者出处,但,好像您不喜欢问这个。
不过,我想,如果检查员有疑问,也会问您依据或者出处吧?

点评

先修约后判断是药典凡例的要求 至于修约后为什么不报告0是因为不可能是0 只是达不到你的报告要求而已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1-13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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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3 11: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wei2000 发表于 2014-11-13 10:42
简单的道理
就是先修约再报告
修约到与标准相同的小数点位数

对了,这个报告结果不是跟检测限和定量限有关吗?怎么会按您说的这种方法报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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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1-13 11:0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靓妹 发表于 2014-11-13 10:58
晕,这种说法我也是第一次听说!
想问依据或者出处,但,好像您不喜欢问这个。
不过,我想,如果检查员 ...

先修约后判断是药典凡例的要求
至于修约后为什么不报告0是因为不可能是0
只是达不到你的报告要求而已

点评

先修约再报告,这个我明白;0.0和0.00(小数点后位数和标准一致)……不会报0,这个我也明白。 但您说的“如果修约结果为0,则报告成小于最后一位为1的数值来代替0”,我还真没听说过,现在也没明白。 我只知道,小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1-13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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