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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园轶事] 【瞎想】假如药监局给受权人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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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11-26 13:0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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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仲夏秋夜云 于 2014-11-26 13:07 编辑

质量受权人制度,从执行开始就伴随着各种声音,有叫好的,有喝倒彩的。
中国人自古有一句话: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所以很多人都在质疑,当质量受权人拿的是企业法人、董事会发放的工资,那么他是否真的可以秉承着良心,在发现生产过程中有违规现象的时候,预见到产品有质量风险的时候,履行质量受权人的职责,坚决站在质量保证的角度,拒绝产品放行呢?
质量受权人是中国GMP (2010版)新引入的概念,质量受权人的相关要求在欧盟和WHO的GMP有明确规定;美国FDA没有相关规定。
我们一起来看一下质量受权人的职责
1.参与企业质量体系建立、内部自检、外部质量审计、验证以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产品召回等质量管理活动;
2.承担产品放行的职责,确保每批已放行产品的生产、检验均符合相关法规、药品注册要求和质量标准;
3.在产品放行前,质量受权人必须按照上述第2项的要求出具产品放行审核记录,并纳入批记录。

其他相关职责
1、质量受权人应当了解持续稳定性考察的结果;
2、纠正和预防措施相关的信息应当传递到质量受权人;
3、所有投诉、调査的信息应当向质量受权人通报;
4、委托生产的合同应当详细规定质量受权人批准放行每批药品的程序;
5、应当向质量受权人通报召回处理情况。

总的来说,质量受权人都是“参与”、“被通知”、“被传达”、“应当知晓”,也就是说,具体的质量操作过程中,只是知会质量受权人,而受权人本身没有一票否决权,在明知道有些操作违规的时候,质量受权人也只是被通知而已。最大的权责应该就是在成品放行了,但在决定是否放行的问题上,受权人是“承担职责”。
所以坊间对质量受权人有个别称:顶包的亲

只要还拿着法人、董事会发的工资,质量受权人能因为生产过程的不规范而拒绝放行吗?可是放行了,真出了事,他是担责的,法人好像没有职责?恩……有一种法人花钱买人命的赶脚啊~
所以坊间有了这样的一种瞎想:如果药监局给受权人发工资呢?
瞎想系列,就是随便做做白日梦,随便想想。
小妖放弃午休,想了想这样做的后果:
1、孤立or同化
参照“驻厂观察员”的情况,如果药监局给质量受权人发工资,那么受权人的处境应该也差不多吧?在厂里的时候,要么变成人人孤立的对象,要么和群众打成一片。前者是神马都不知道,后者是神马都知道但不往上面报。为啥?因为在人家的地盘上,每天去厂里上班的,混太熟,知道太多,还往上嚷嚷,显然是不要命,不要兄弟情义的表现啊!混不熟的,那也没啥可以说的,因为啥都不知道。
2、滋生新的腐败
药监局给质量受权人发工资,受权人在厂里会不会被供起来?意志不坚定的恐怕就这样被拉下水了吧?带头存在侥幸心理,想着只要不出事就没事,有得拿就拿着,下了这个位置就没得拿了。那可是一个山高皇帝远的差事啊~
3、薪资标准难定
质量受权人担的可是天大的责任。这薪资……打算是公务员标准还是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标准的话,是打算全拨款的事业单位,还是半拨款的?受权人能不能代表公司参加各种研讨会呢?比起现在企业给质量受权人的工资,药监局发工资的话,能给多少?有没有人愿意干呢?还是一派到企业,就让人挖角了?

哎……你看看,这样一想,今天的午休时间就又过去了,又少睡一个午觉。

前段时间,小妖也听说了一个故事。欧盟也有质量受权人制度,都说外企怎么怎么好,国外的制度怎么怎么完善,但一个真实的故事告诉我,其实欧盟药企的质量受权人也挺难熬的。他入职前和公司签署了保密协议,在放行的过程中又因为生产过程不完善拒绝放行。如果他放行,那就违反了岗位职责,查到的话,他需要担责;如果不放行,或者上报,就违反了公司的保密协议,违背了公司利益,即便不算违反协议也很难在该企业待下去。所以这个固执的德国人就只有辞职了。据说这是很多德国质量受权人最终会选择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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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26 13: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多了{:soso_e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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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4-11-26 13: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考虑作为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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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26 13:25: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真做过这个梦{:soso_e113:}

解决方案:
药监局统一组织培训、考核、聘用质量受权人,
企业根据生产规模等申请所需受权人,并缴纳费用,
由药监局分配质量受权人员,并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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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是双向选择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1-26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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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26 13:26: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你的午觉,我来顶一下吧,政府发工资的话,药厂得倒闭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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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6 13:3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楚楚东人 发表于 2014-11-26 13:25
还真做过这个梦

解决方案:

分配……是双向选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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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6 13:35:3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来说去,还是受权人没有实质的权利,有权利也没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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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不错,就是这个味。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3 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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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11-26 13:36:41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出钱,政府发放有没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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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1-26 13:37:34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瞎想,梦有一天会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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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26 13:42: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在潭里面扔过石头吧,好像有点浪花。
最好是药监局每年年底从药企分红。
这样你好,我好,他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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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26 13:42:50 | 显示全部楼层
质量授权人
欧盟要求有...相关知识,学过那些哪些课程,强调专业判断力
咱们的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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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4-11-26 13:48:0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拿两份钱,一份多,一份少,你说受权人是听谁的。

发改委不一样都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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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进不去,有超版主美女呢。  发表于 2014-11-26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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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26 13:5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受权人应该比较火,变成埋在药厂里的腐败份子!估计老板会加倍给他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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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26 14: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看是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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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淫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1-26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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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4-11-26 14: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药 厂给基本工资,药监局给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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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还是给红包。  发表于 2014-11-26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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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26 14: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药监局统一组织培训、考核、聘用质量受权人,’

不要把责任推到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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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26 14: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334352444 发表于 2014-11-26 14:01
目前看是瞎想

可能是淫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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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11-26 14: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给公务员发工资、发奖金,照样有很多公务员贪赃枉法。关键是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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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11-26 14:30: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事业单位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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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26 14:36: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纯粹瞎想了,你让质量受权人拿政府工资,或者是两边都拿,不会改变现状。关键还是从制度上去完善,加大惩治力度,提高职业道德(不要一味追求利益,最起码的良知还是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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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上咋完善呢?给个建议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1-26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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