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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GSP要求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而目前的实际情况是执业药师严重不足,这阻碍了药店的认证工作。
在2013年1月底新版GSP获得时任原国家卫生部部长签字并公布实施,其实根据新版GSP的要求,换证的药品零售企业本应该在2013年年底通过GSP认证,但是由于年底通过时间比较紧,因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定,首批换证企业应当在2014年6月30日之前通过认证,二所有企业必须与2015年12月31日前通过认证。 到了今年6月30日前,首批未完成新版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定》)认证的企业逐渐开始停止运营,由于各省市需要按照自己的具体情况对GSP标准进行修改,因此具体推出时间滞后一些。但是明年12月31日是药店通过新版GSP认证的最后时间,届时所有未通过认证的企业都将被淘汰出局。 其实当前,在各省市都会发现一些药店已经关闭,这就是因为无法通过GSP认证。而影响药店通过审批的主要障碍是执业药师不够。新版GSP第20、21条规定,药品流通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执业药师资格和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但是,目前国内药学专业的毕业生要想成为执业药师,不仅要通过考试,还需要工作够一定年限。根据有关规定,药学专业中专毕业需要工作7年、大专毕业需要5年、本科毕业需要3年时间才有资格拿执业药师证书。 因此,将2015年12月31日作为认证截止日期,有业内人士表示:即便那时,各省能否真正贯彻这一规定都是个问号。然而,截点已设,相关医药企业要做的就是不断满足认证需求,竭力符合行业需求,以争取在最后期限前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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