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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制订实施《执业药师法》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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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2-23 09:0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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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实施《执业药师法》刻不容缓


载自中国医药报
  
□ 本报记者徐亚静


  一个月前,在百度搜索引擎上输入执业药师四个字,弹出最多的是关于执业药师执业难的各种吐槽以及对《执业药师法》何时出台的关心,而且这种关心最早居然可以追溯到1994年。最近,情况发生了变化。2013年2月,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正式公布,设立了“没有执业药师就不能开药店”的制度。现在,在百度上搜索执业药师,最先弹出的是关于注册、培训、教材方面的信息。


  冰山一角已经融化。根据国务院2012年1月发布的《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到“十二五”末,我国将实现“一店一执业药师”,保障药品的合理使用。采访过程中,一些“两会”代表、委员及业内专家指出,如果不合理设定准入门槛、考试科目及内容,增加执业药师的数量,同时尽快出台《执业药师法》,打通临床药师和执业药师两个体系,上述规划很难实现。


  尴尬的用药把关人


  “咱这执业药师到底发挥什么作用?除了比一般营业员高出1000多元钱,就会填写虚假处方登记簿,真是不知道能发挥什么作用。”新浪微博上,网友@姚士雷如此吐槽。闹心的不止他一个,北京第六医院的药师小王前些年费尽心力考取了执业药师资格,满心欢喜的她很快就发现,“这资格没什么用,我还是我,每天只是发药、发药和发药。”


  药品质量安全的把关人、药品从医师处方到送到患者嘴里之前的最后一关——人们这样形容药师。然而,自1994年我国确立执业药师制度以来,这个把关人因缺乏刚性法规支持,地位不明确,险些沦为可有可无的鸡肋。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注册与继续教育处处长丁晋垣介绍,从2004年起,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人数和实际参考人数连年出现较大幅度下降,2004年、2005年和2006年的参考人数分别为113767人、91370人和84407人。在执业药师需求吃紧的情况下,报考人数不增反降。


  综合中国执业药师协会等提供的数据,截至2012年底,我国有药品批发企业1.3万家,药品零售企业42多万家,医院2万多家,但获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仅有226064人,且截至2011年12月31日,累计在有效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总人数只有77837人,注册率仅为38.9%。执业药师数量不过20来万,注册率不足四成,却要承担13亿人口的药学服务,缺口之大可想而知。


  业内人士表示,获取执业药师资格门槛很高,但成为执业药师只有责任和义务,没有法律保障执业药师的权利。在医院,执业药师成了摆设,不能有效进行科学用药指导和合理用药监督。


  “在医院里医生独大,药师无法律上的执业地位,医生处方用药缺乏科学层面的法律性制约与监控机制,医生没有执业药师的用药监督,患者又得不到执业药师的合理用药指导。”全国政协委员、农工民主党中央组织部部长曲凤宏认为,《执业药师法》的缺位,造成我国医、药发展失衡,客观上造成各种不合理用药与药源性疾病大量发生,甚至出现主观上的滥用药物与通过开处方药物收受贿赂等行为。


  此外,他认为,与执业医师相比,执业药师物质回报低,而这些与执业药师长年来学习考试和继续教育所付出的时间和精力不成比例。《执业药师法》迟迟不能出台,打击了执业药师的执业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在客观上限制了执业药师履行自己的职责。


  立法进程命途多舛


  “其实,为执业药师立法的呼声在业内由来已久。”丁晋垣介绍,自1994年国家人事部分别与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以来,由于上述两文件属于部门规章,刚性不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于2000年启动了执业药师的立法调研工作。此后在各方面呼吁下,曾屡次传出《执业药师法》即将颁布的消息,但事实上立法进度并不理想。


  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一直倡导执业药师制度,曾在多个场合呼吁尽快出台《执业药师法》。早在2008年,老百姓大药房就成立了行业内第一家药师俱乐部,2009年、2010年连续举办了两届全国药师精英赛,2011年试行了《老百姓大药房执业药师服务规范》。今年“两会”,在谢子龙的议案袋里,依然装着关于制定《执业药师法》的议案。


  谢子龙认为,除数量严重不足外,当前我国执业药师队伍的规模、分布还不能很好地适应人民群众对执业药师的需求。根据2010年的统计数据,美国每1500人中就有一名药剂师,日本每820人中就有一名药剂师。而同时期,我国每名执业药师对应的人口数约为7500人,每名药剂师对应的人口数大大高于国际上大多数国家或地区。


  尤为令人关注的是,2011年我国执业药师中有61%执业于药品零售企业,30%执业于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领域(零售、批发)的执业药师占执业药师总人数的91%,而药品生产、医疗机构的执业药师分别只占5%和4%。与此相对应的是,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我国医疗机构有954389家,其中医院有21979家,且我国近80%药品的销售在医疗机构。


  谢子龙认为,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实行两套药师制度,阻碍了执业药师队伍的发展和执业药师积极性的发挥。2007年卫生部颁布《处方管理办法》,规定不得限制处方外流。但随着医疗机构电子处方的普及,各医院不再提供纸质处方,形成了电子壁垒,社会药房无法根据电子处方为患者调配所需药品,不利于执业药师作用的发挥。打通执业药师与临床药师的界限势在必行。


  药学体制面临调整


  “世界上几乎所有发达国家和相当一部分发展中国家,甚至一些经济比较落后的国家,都颁布与实施了《药师法》或相似法律。缺乏《执业药师法》与我国的经济大国地位极不相符。”曲凤宏建议由国务院牵头,国家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局参加,制定《执业药师法》颁布时间表,启动对《执业药师法》的起草工作,由全国人大尽快颁布实施。


  谢子龙认为,通过执业药师立法,将引导我国药学教育和药学体制的调整。首先是药学教育应该增加临床医学专业知识。据他介绍,美国药师的培养是6年大学教育加两年临床实践培训,毕业后授予Pharm.D,是唯一的执业准入学位。英国从2000年开始设立M. Pharm.作为专业的药学学位,只有获得M. Pharm.学位的学生才能报考执业药师。我国台湾地区目前也正在反思并认为其四年制药学教育课程已无法达到国际水平,台湾大学2009年正式开展六年制Pharm.D药学教育。而我国传统药学教育体制的知识结构以药学知识为主,缺乏医学知识和临床实践经验,知识结构不合理成为目前我国执业药师为患者提供一流药学服务的最大障碍。


  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主导,中国药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老百姓大药房协助的《我国执业药师制度改革研究》课题调研问卷结果显示,对药学教育的调查,普遍认为学习基本的临床诊断学和临床药物治疗学方面的知识是非常必要的,占到调查人数的98.4%;认为现有药学教育中药学教育需要增加一年医学专业知识教育的,占被调查人数的84.6%。


  另外,谢子龙认为,通过执业药师立法再配套相关法律法规,或将引导医药分开。欧美国家“医药分业”体制已有几百年的历史。美国是实行医药分业的国家,医院只设住院药房而不设门诊药房,门诊患者在取得医生处方后,必须到药店购药;日本是亚洲最早效仿欧洲引入“医药分业”制度的国家,在近50年的医药分业推进过程中,系列的法律法规有效保证了医药分业,特别是药剂师法体系。


  因此,我国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并颁布实施我国的《执业药师法》,使执业药师执业时做到有法可依,确实保障执业药师的权利和义务,真正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合理把好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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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2-23 09:4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执业药师法》迟迟不能出台,打击了执业药师的执业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在客观上限制了执业药师履行自己的职责。


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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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2-23 09:5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本没有必要!医院里医生们很牛呀,医药不分家,啥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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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2-23 11:2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年前就这样说了,十年后还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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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2-23 18:2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是很反对执业药师的。就像质量工程师一样。。。还是退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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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2-23 22:04:16 | 显示全部楼层
立法后,执业药师会走多远?

来自:Android客户端
河南省开封市开封市市辖区苹果园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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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23 22: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执业药师法年年说,年年不见影,就象狼来了一样,多说了大家都麻木了,有没有都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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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2-24 08:50:42 | 显示全部楼层
缓慢.........郁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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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2-24 16:2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老百姓的事没有人关心的,当官的又不担心住院生病这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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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2-24 19: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立法了又能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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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2-24 23: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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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2-26 09: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啥事情都指望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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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3-25 14: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执业药师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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