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402|回复: 26
收起左侧

[行业反思] 论坛里不能共享2015版药典怎么办?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2015-8-24 08:3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为 于 2015-8-24 09:03 编辑

   惊闻论坛收到某驴所的律师函,只想说一句: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说的不是你,说的是*****!(此处省略N个字)


既然如此,大家献计献策,看看如何将有用的电子资料传递到每一位需要的同行手中!


欢迎加入北京GMP群,制药行业交流讨论群: 147803863
单选投票, 共有 96 人参与投票
0.00% (0)
4.17% (4)
93.75% (90)
1.04% (1)
1.04% (1)
您所在的用户组没有投票权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8-24 08:4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入我的群,有惊喜!
同时谢谢辛苦扫描的蒲友!

点评

你的啥子群?群号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8-24 08:4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8-24 08: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放到百度文库里
看看百度能量怎么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8-24 08:4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为 发表于 2015-8-24 08:40
加入我的群,有惊喜!
同时谢谢辛苦扫描的蒲友!

你的啥子群?群号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8-24 08:4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雅竹 发表于 2015-8-24 08:45
你的啥子群?群号呢?

签名有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8-24 08: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wei2000 发表于 2015-8-24 08:44
放到百度文库里
看看百度能量怎么样

哈哈!传不了,有其他扫描的内容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8-24 08:5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找不到群号 同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8-24 08:59: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啥子群?群号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8-24 09: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心有间谍渗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8-24 09:04: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怕,群很多,封了重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8-24 09: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某 所 和 某 初板色 看来要火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8-24 09: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为 发表于 2015-8-24 09:04
不怕,群很多,封了重开!

那就给个群号呗,目前只有执业药师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8-24 09: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挨个来呗,先从百度开始,让他挨个发律师函,试试有没有不鸟它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8-24 09: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进群分享是个好办法~~看他可以封几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8-24 09: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开羽 发表于 2015-8-24 09:13
挨个来呗,先从百度开始,让他挨个发律师函,试试有没有不鸟它的

好办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8-24 09: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zhengzhihua 发表于 2015-8-24 09:11
那就给个群号呗,目前只有执业药师群

有啊,你仔细看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5-8-24 09: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为一名普通蒲友,我选第三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8-24 09:2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无为 发表于 2015-8-24 09:19
有啊,你仔细看看

不好意思,没往下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8-24 10:3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齐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8-24 12: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8-12 13:03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