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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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药典“电子版”事件,蒲公英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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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4 22:2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也尊重民意的选择。
【投票】药典委卖书时是否应同步赠送电子版光盘!
https://www.ouryao.com/forum.php? ... 0&fromuid=19880
(出处: 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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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8-24 22:36: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人工录入,再合成一个doc或者一个文件就没事了?版友众多,一个人认领几个,应该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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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4 22:4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可以作药 于 2015-8-24 22:46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修正)
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 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第三条 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
第四条 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下列作品的含义:
  (一)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药品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中药饮片依照本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药品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药典委员会,负责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药典》,2015年版)经第十届药典委员会执委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中国药典》(2015年版)目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药典》(2015年版)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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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4 22:4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蒲公英,支持工作优化,时代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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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5-8-24 22:5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醒醒 发表于 2015-8-24 21:58
看到老大的帖子,触动很大。说实话,很多国家都存在电子版药典,存在可以网上直接查阅的电子版平台。药典, ...

药典是法规,不是作品,大部分人认为其没有版权,或者版权归纳税人所有,因为花了财政费用编写的。

点评

石头老师,对于药典属于法规还是作品的观点,我持保留态度。笔者对于药典的法律性质,进行过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一章第二条,法律法规的范围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8-26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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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5-8-24 23: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作药 发表于 2015-8-24 22:43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修正)
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 ...

道理很明显,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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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4 23: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说几点个人意见:
1、药典著作权归谁?根据法律规定,药典属于行政法规,是法定的仲裁依据,当然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典委员会和出版社都没有著作权及相关权利。
2、著作权人能否用药典赢利或授权有关个人或法人赢利?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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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5-8-24 23: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作药 发表于 2015-8-24 23:02
再说几点个人意见:
1、药典著作权归谁?根据法律规定,药典属于行政法规,是法定的仲裁依据,当然归国家 ...

出版社明显盈利,还药典委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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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8-24 23:4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药典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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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楼主| 发表于 2015-8-25 06:0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作药 发表于 2015-8-24 23:02
再说几点个人意见:
1、药典著作权归谁?根据法律规定,药典属于行政法规,是法定的仲裁依据,当然归国家 ...

可以明确:药典本身没有著作权,无著作权,药典委和出版社都没有出版权,只是药典委授权某一个出版社独家出版,根据出版管理秩序,把药典包括封面原封不动的扫描是不妥的。如果自己重新录入,则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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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楼主| 发表于 2015-8-25 06: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醒醒 发表于 2015-8-24 21:58
看到老大的帖子,触动很大。说实话,很多国家都存在电子版药典,存在可以网上直接查阅的电子版平台。药典, ...

多说几句:
1、从法律来说,分为上位法和下位法之分,著作权法是人大颁布,属于上位法,当与其他条规发生冲突时,以上位法为准
2、著作权法第五条,明确,药典无著作权,无著作权自然无出版权,在这问题上,包括律师界也存在争议,之所以存在争议,是法律条款存在模糊争议地带
3、无著作权的文字内容,无需授权你可以使用
4、作为特殊条例,授权唯一出版社,关于出版,是有出版秩序的,原封不动扫描是不妥的,比如你自己录入或者切割等,则不存在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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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5 06:50: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捣了某些人的围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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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8-25 07:32:5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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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5-8-25 07:3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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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8-25 07:55:5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知道,药典里的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都不是检验所和药典委制定的,而是各个开发公司,既然方法都不归各级检验所,也不归药典委所有,凭什么享有著作权。并且,一本药典那么贵,有一定的垄断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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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5 07:5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尽快推行电子版,我们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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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8-25 08: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是因为售价10金币,触犯了《著作权法》?

点评

要是免费就好了,多几个赞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8-25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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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8-25 08:25:59 |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支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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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8-25 08:32:10 | 显示全部楼层
空灵 发表于 2015-8-25 08:22
可能是因为售价10金币,触犯了《著作权法》?

要是免费就好了,多几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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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8-25 08:3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人想钱想疯了吧,药典是国家行为做出的,不是某一个人所著,一个破出版社,想想主体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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