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陶洋
收起左侧

[医生与用药] 请媒体朋友们尊重你自己的报道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5-9-22 12: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复杂的中国文化,复杂的中国社会环境,中国药企生存何其难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9-22 15: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kingyork.biz/2015/092 ... ne&isappinstalled=0 金耀集团的声明
就算以后查清事情原委,造成的影响也没法儿挽回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9-22 18:38: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检验合格能说明没有不良反应!检验合格能完全证明药品质量合格?我们的管理理念在倒退吗?可以换一个切入点来讨论这个事吗?简直不忍直视了!

点评

我不明白由医院委托专业机构对送检的药品进行检验,所有的项目都是合格的,这不能说明问题么?那我想请教一下,你认为的质量合格应该如何证明?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23 09:2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9-23 08: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超剂量的情况的确比较严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9-23 08:3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制药行业的职责在于做合格的药,在于把不良反应研究清楚说清楚。

媒体的职责在于如实报道发生的事情。

楼主的文章貌似要求媒体做好制药企业的事情,岂不怪哉。

按照文章内容,该全力讨伐的是药监局的“错误定性”。

支持媒体报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9-23 08:4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对不良反应的误解实在是够深。

不良反应是指的合格药品正常使用会出现的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9-23 09: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luoye110016 发表于 2015-9-22 15:24
http://www.kingyork.biz/2015/092 ... ne&isappinstalled=0 金耀集团的声明
就算以后查清事情原委,造成 ...

这个声明的意思就是:
1.我们没有行贿
2.检验合格
3.锅是医院医生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9-23 09: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吴荻-_-_LPlA9 发表于 2015-9-22 18:38
检验合格能说明没有不良反应!检验合格能完全证明药品质量合格?我们的管理理念在倒退吗?可以换一个切入点 ...

我不明白由医院委托专业机构对送检的药品进行检验,所有的项目都是合格的,这不能说明问题么?那我想请教一下,你认为的质量合格应该如何证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9-23 09:3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不良反应如临大敌的不止是外行的媒体,有些主管部门的官员也如此,只要闻听到某企业的药品出现了多起不良反应,第一反应就是口头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该药品并组织人员飞检。前者的行为可能解释是为了吸引眼球,而后者的行为呢......

药品在临床上使用时出现了与预期疗效不一致的情况时,原因可能与药物本身有关,但与使用过程中的诸多因素也可能有关,如剂量、使用方式、使用环境、配伍情况、患者的性别与年龄、患者的特异体质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9-23 09:5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陶洋 发表于 2015-9-23 09:22
我不明白由医院委托专业机构对送检的药品进行检验,所有的项目都是合格的,这不能说明问题么?那我想请教 ...

你是做药的?你做过药?你是版主?你做过版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9-23 11:42:16 | 显示全部楼层
zuitaoyanmeitile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9-23 16: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问题的最后,所有的责任都归药企所有和承担,这公平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9-23 16:54:01 | 显示全部楼层
hwfgspgy 发表于 2015-9-22 10:18
说两句不系统的想法:看来这是不良反应事件,记者解开了事实真相,这个药本身就有副作用是生产者没重视,只 ...

有句古话叫做  是药三分毒     副作用是客观存在的

副作用和不良反应  是2个概念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9-24 09:3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赞同楼主的部分观点,你觉得媒体在夸大事实,但是有几个人记者有医药的专业背景?他们只是报道了所见所闻而已,而且都说最后结果要等相关部门鉴定。重点是药监部门已经先定性为不良事件了。所以对于普通消费者的理解当然是药品不合格了!我在宁波,我姐打了这个黄体酮也有这个问题,但是因为只打3周所以不是很严重,但她同事在另一个医院打的仙琚的就没问题,那我们首先想到的肯定是药的问题而不是怀疑医生用药和护士打针深浅啊,毕竟是三甲医院!所以如果事实证明和药企没有关系,岂不是对相关部门打脸?媒体也是归“相关部门”管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9-24 10:32:13 | 显示全部楼层
仙琚制药路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9-24 10:49: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仙药的小伙伴,还是你们的黄体酮好使啊,我表妹用过没有出现不良反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9-24 13:3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媒体报道的只是现象,该深入调查并披露调查结果的是监管部门,你敢说媒体报道的不专业,能说监管部门不作为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9-24 14: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媒体,跟风而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9-25 09:29:14 | 显示全部楼层
1凡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
2媒体是婊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9-25 11:0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媒体的力量很强大,可以把一个企业搞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5-5 02:22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