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
UID181730
帖子
主题
积分5323
注册时间2014-10-22
最后登录1970-1-1
听众
性别保密
|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意林枫 于 2015-9-25 13:32 编辑
1、药品管理法中主席令第45号第11条规定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那么原料药、生物制剂的原料 必须要符合要用要求么,例如原料药、生物药的原料是些化学试剂,那么他们也必须满足药用要求么;
2、药用要求到底是什么 ,是质量标准等于或高于药典么,这样推理的话有的化学试剂药典里没有啊,那又判断其的药用要求,还是药用要求根本不是和药典来对比的。
3.在做供应商审计时,该向这些原料药、生物制剂的原料(都是些化学试剂、化学品啥的)的供应商(经销商)索要什么资质,如果只是化工产品就不需要要相关的资质了吧,可是有的试剂在药典里标示的作为原料、辅料用的,是否索取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GMP证(原料)【GSP证呢】,还是结合我公司自己的买试剂它的实际使用情况,就像我就想买个工业用的A做合成生产我的原料药,可是他卖给我了药用A也能做原料药,这种情况我就没必要向他GMP或GSP了吧,哪位大师能够给我梳理一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