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9640|回复: 78
收起左侧

[行业反思] 制药行业作假黑名单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6-1-25 12: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论坛怎么不搞个作假黑名单??
把在论坛里公开的被国外或国内药监局警告或曝光的加入到黑名单中,以警示行业不要作假??
同意的请投票!!
单选投票, 共有 459 人参与投票
83.88% (385)
11.76% (54)
4.36% (20)
您所在的用户组没有投票权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1-25 12:44:15 | 显示全部楼层
该行为意义可能不大,谁认为自己在造假?或者什么程度算造假?市场上有人缺斤短两,可是,他的水果就是新鲜好吃,你买不买?

点评

对,辨识什么是作假更重要  发表于 2016-1-25 12:4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25 12:4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要定义什么是作假,不然意义不大。谁要说是百分之百的真实,倒可以公布一下,方便大家学习。

点评

我确定,大家百分百在造假,但是,只公布被发现的? 之前,山东局曾经想了一个招,累积多少条缺陷项就需要停产整改?类似这么个东西,比如50条吧,那么,大型公司一年来个10回八回检查都是少的,一年不得上百条缺陷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25 13:0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25 12:5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国家也重视起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25 12:5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没什么意义,论坛毕竟只是交流用,不是监管单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6-1-25 12:55:48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没有权利,也没有能力核实

点评

如果能把各地通报的企业名单汇总也是个不错的数据,至少在优选供应商的时候会看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31 14:5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25 13: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表扬可以,你这批评的事人家会告诉诽谤的。论坛不是职能部门,做不了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1-25 13:04:24 | 显示全部楼层
longstory 发表于 2016-1-25 12:49
首先要定义什么是作假,不然意义不大。谁要说是百分之百的真实,倒可以公布一下,方便大家学习。

我确定,大家百分百在造假,但是,只公布被发现的?
之前,山东局曾经想了一个招,累积多少条缺陷项就需要停产整改?类似这么个东西,比如50条吧,那么,大型公司一年来个10回八回检查都是少的,一年不得上百条缺陷?但是小公司呢,三两年不来检查,从缺陷来看,难道说那些大公司还不如小公司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25 13: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别这个那个了,已经够制药企业受的了。至于说什么样的企业停产、没收证书,或者公布什么的,国家有法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5 13:3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凡检查出来作假的企业  药监局会进行公布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1-25 13:40:29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弄谁等着收传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25 13:4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是表示你企业完全符合GMP?你没事想找飞检呢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25 13:4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事找事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25 13:52:50 | 显示全部楼层
胡闹,还想收律师函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25 14:3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面皮厚的人多了去了,挂名又如何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25 14:51:59 | 显示全部楼层

牝鸡司晨引来的都是杀生之祸~~~~

点评

啊哈,临头一刀方知黄粱梦断啊!  发表于 2016-1-28 12:1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25 16:3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这个办法是支持的,但是这个应该是挂在药监部门的,很不现实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1-25 17: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信守诚信,社会才会和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25 17:2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大海正都在造假,你觉得还有不造假的企业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1-25 18:3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集体去领失业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非经营性-2014-0058 京ICP证150354号 京ICP备14042168号-1 )

GMT+8, 2024-3-29 21:55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