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574|回复: 16
收起左侧

[蒲公英半月谈] 洗洗睡吧,短期内别想取消GMP认证了

[复制链接]
药士
发表于 2016-11-29 09:5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1、《药品管理法》是法律。不知道什么是法律的,可以直接去睡了,不用洗脸洗脚了。

2、《立法法》第七条第三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所以药品管理法修订的决定权在人大常委会,仅为总局级别的CFDA离着常委会还有不小的距离。而现在各方面的消息都是从CFDA的宣传口出来,连国务院都还没有放点消息,另外这法律还跟卫计委有不少关系,这短期能进入立法程序?

3、《立法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第三十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第三十七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
  也就是说,最少要经过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才能通过。常务委员会会议约1-2月召开一次,12月底可能会召开一次。1月份春节应该不会,明年两会前大约还能开三次会议左右。再加上三十天的征求意见时间。那个啥业界专家出来溜溜,两会前能修订完毕并由主席签署?有点太乐观了吧?

4、每年人大会在4月份左右公布当年的立规划,2016年度的立法规划是没有《药品管理法》的,而在列的《中医药法》看看现在走到什么程度?
  而且,明年是换届年,《药品管理法》这种级别的法律如果没有特别事项,是不会突然插队进入立法程序的。最快也要等到明年的立法规划出来以后,再一步步走流程。



5、《生产许可证》和《GMP证》取消哪一个,讨论无意义,因为二合一以后,内容都在一起了,只是那个行政许可的名字叫啥而已了。我要是说取消《生产许可证》,保留《GMP证》了,你能说不对吗?


6、不管你怎么吐槽,任何行政行为都要讲究公正与效率之间的权衡。假设未来新的行政许可执行了,这个证在什么阶段发?基本只能在现在GMP证这个阶段吧?开心GMP证取消的,有没有考虑生产许可证到GMP证这个阶段的未来时段,企业咋个活法?到时候手上只有一张营业执照的时候,连原辅料都不一定能买回来。
  再想想各家手上生产许可证只有一张,但是GMP证可能有几份吧?两证合一后,打算搞几张证裱墙上?
  不管怎么个取消法,但是监管要逐步加强,这个各位没意见吧?但是取消类似GMP认证的检查形式,怎么管控?目前的现状就是现场检查的形式多多缺陷,但是没有了这个检查,大部分药企只会做的更烂!城管问题多多,但是没有城管可以想象吗?
  强化日常检查、飞检?这个不要纳税人的钱的?只要超出目前的检查频次,就必然会增加财政支出,多出的投入会换来多少正面效果,这个是要考虑的,不是说强化就能强化,以企业为主体就成真正成主体的了。
  每个药企、每个岗位、每个时间段,都弄一位行政执法人员在岗盯着,这样最严,什么证都可以不要了,但是能做得到吗?


不要为了减负而减负,也不要以为少了个证大家就更开心了。各位有看见两证合一后的实施细则吗?

本帖被以下淘专辑推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11-29 10:03:20 | 显示全部楼层
佩服 佩服 确实就算取消也会很慢的 道路漫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11-29 10: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取消了又如何,不取消又如何。作为制药人,作为药企,唯一的目的就是制造放心药、良心药、好用的药。法规是一个标准,这个标准越来越完善,越来越严谨、越来越符合实际就可以了。取消了GMP证也不会取消GMP的内容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11-29 10:3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前车之鉴 表明 ,老鼠 乐于 听猫死;但是,事实上 老猫死了,可是留下了6只小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29 10:5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过汤和药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11-29 11: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取消了难道就不按GMP进行检查了吗?取消与取消有啥区别?
噱头
只不过是换着花样玩你们

点评

没错,现在动不动飞检,更严格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1-29 13:07
同意你的观点,就是换个方法玩你,不玩你,他们哪来事做,哪里有收入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1-29 11:1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29 11: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为 发表于 2016-11-29 11:10
取消了难道就不按GMP进行检查了吗?取消与取消有啥区别?
噱头
只不过是换着花样玩你们

同意你的观点,就是换个方法玩你,不玩你,他们哪来事做,哪里有收入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29 12: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际上越来越严滴

点评

是的,会更严格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1-29 13:0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6-11-29 13: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能取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6-11-29 13:0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会更严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6-11-29 13: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为 发表于 2016-11-29 11:10
取消了难道就不按GMP进行检查了吗?取消与取消有啥区别?
噱头
只不过是换着花样玩你们

没错,现在动不动飞检,更严格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30 09: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纳闷,工艺核对征求意见稿都多久了,不见下文?大家还想取消GMP?其实现在要想药厂合规,就必须立即解决工艺核对问题!让工艺变更申请和审批渠道畅通!不要逼良为娼,弄的监管部门永远正确,药企永远是错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30 09:4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换啥说法都不要紧,只希望有话语权者能理顺工艺变更途径,消除GMP里的浮夸泡沫,减少闭门造成车,监管的风险评估也应以患者而不是条例为核心。
踏踏实实做药,安安心心做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8 15:4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3 16: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取消?开玩笑的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23 16: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制药初学者 发表于 2016-11-29 10:21
取消了又如何,不取消又如何。作为制药人,作为药企,唯一的目的就是制造放心药、良心药、好用的药。法规是 ...

正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17 17:2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泡泡】
1.一次全麻的从头到脚的手术,大家期待吧~~~
2.法律、法规将从理念、体系进行一次深化改革,行业内将要产生 “翻天覆地”的变化,以此来破解行业内存在的顽疾、矛盾与问题,激活国内药品创新的积极性,推动制药行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行产业升级。
3.未来七个字--更加严格与规范

但改革带有的“痛、乱”是难免的,除了克服,还有选择吗?有,就是“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9-9 22:03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