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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中药丨中药新药研发利好再加码!CDE可全程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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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4-18 09: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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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意林枫 于 2017-4-18 21:19 编辑

4月13日,6个病种(肠易激综合征、功能性消化不良、咳嗽变异性哮喘、类风湿关节炎、慢性心力衰竭、痴呆)的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在CDE挂网征求意见。


指导原则的起草说明指出,此次所涉及的治疗领域是基于对中医临床实际情况的深入调研和思考,从中选择能够突出中医临床优势或特色的治疗领域去转化指导原则。


CDE起草说明工作思路变化简介

1全程介入中药新药研发


CDE鼓励中药创新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真正地将药物评价与临床治疗需求相结合。在这些治疗领域中,即使目前没有相关的化学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作参考,但是只要目前的中医临床实际治疗有涉及而且有优势和特点,CDE也可考虑将其纳入进行指导原则转化。


另外,对于一些治疗领域比较特殊或相对复杂的临床指导原则,CDE将全程介入这类新药研发,一旦新药研发成功上市,指导原则也将随之发布。


2拓宽中药新药研究路径


CDE鼓励中药新药研究要扬长避短,突出自身特点和临床治疗优势。既往指导原则的名称均为“中药新药治疗XXX病的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本次则统一调整为“中药新药用于XXX病的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目的在于强调中药新药临床价值的多元化,进一步为中药新药研究拓宽路径,留出创新空间。


例如定位于疾病治疗用药,那么中药、生物制品和化药都应该是一个评价标准;但是如果是定位于生活质量改善,而且临床认为有开发意义和治疗需求,那么中药也可以从临床治疗的实际需求入手去开发新药。


3指导原则制修订工作常态化


本次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起草工作是由国内专业领域内的权威中西医专家和CDE相关专业资深审评员共同参与完成。凡是CDE今后组织起草的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将由原起草小组专家共同负责维护更新。一旦某治疗领域出现科学进步或学科发展,那么起草小组将随时跟进并及时修订指导原则,以确保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4指导原则制修订进一步透明化


CDE在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制修订过程中,还将进一步加强公开透明。除了网上征求意见外,在扩大的专家论证会甚至在起草阶段可以邀请研发工作比较出色的企业研究人员共同参与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的制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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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8 09:3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意林枫 于 2017-4-18 21:19 编辑

广告推广的啦  @北重楼 @毒手药王 @幻影 @冰城 @小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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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行业动态,不算广告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4-18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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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4-18 10:4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吐槽2013 发表于 2017-4-18 09:33
CIO合规保证组织整理发送      广告推广的啦  @北重楼 @毒手药王 @幻影 @冰城 @小洁

这属于行业动态,不算广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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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6楼  发表于 2017-4-18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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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7-4-18 11:3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啦,谢谢提供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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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7-4-18 17:53:48 | 显示全部楼层
伊娃瓦力 发表于 2017-4-18 10:44
这属于行业动态,不算广告的

貌似有道理,然并卵。你没发现LZ的帖子 有个某组织了,请百度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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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懒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4-19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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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7-4-18 17:5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意林枫 于 2017-4-18 21:20 编辑

danna(UID: 270316)
空间访问量190
Email1497456651@qq.com 邮箱状态已验证 视频认证未认证 最新记录  

LZ来论坛推广,帖子里都带某组织的名称,OK?


@北重楼 @蒲公英 @意林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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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这种情况非常常见,我觉得本着以下几个原则: 1、蒲公英,是一个相对比较开放的平台,如果提供有价值的文章,带有软文性质的推广,我们是不反对的,但如果是完全推广,建议移动到供求交易区,之所以开设这样一个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4-25 23:34
建议按论坛版规处理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4-19 08:47
收到  发表于 2017-4-18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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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7-4-19 08:47:31 | 显示全部楼层
皇后 发表于 2017-4-18 17:58
danna(UID: 270316)
空间访问量190 Email1497456651@qq.com 邮箱状态已验证 视频认证未认证 最新记录  
...

建议按论坛版规处理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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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9 08:58:5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提供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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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4-19 11:40:53 | 显示全部楼层
皇后 发表于 2017-4-18 17:53
貌似有道理,然并卵。你没发现LZ的帖子 有个某组织了,请百度一下 。

我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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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4-19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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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7-4-19 18:30: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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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7-4-25 23:34:05 | 显示全部楼层
皇后 发表于 2017-4-18 17:58
danna(UID: 270316)
空间访问量190 Email1497456651@qq.com 邮箱状态已验证 视频认证未认证 最新记录  
...

这种情况非常常见,我觉得本着以下几个原则:
1、蒲公英,是一个相对比较开放的平台,如果提供有价值的文章,带有软文性质的推广,我们是不反对的,但如果是完全推广,建议移动到供求交易区,之所以开设这样一个版块,就是为了满足各种供求推广、信息推广使用,但类似内容发到蒲园杂谈版块肯定不适合
2、我们有维护版面资源的权利,对于看到大幅度广告推广,稍微编辑一下就是了,这个必须要管,因为如果不限制,各类推广都上来,那论坛也就乱了
总之,我们欢迎有知识价值的广告,不支持为了广告而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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