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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药品原辅料监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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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8 11:0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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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

原料药和药用辅料、包材的监管是既受到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也受到药监局的监管吗?还是他们只受到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只有当药监局发现药品有问题时再对辅料企业进行延伸监管?对于原辅料的违规行为的处罚在什么法律哪个条款有规定?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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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8-4-18 11: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品生产企业监管?有啥资格 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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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4-18 13:0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冷血无情 发表于 2018-4-18 11:15
药品生产企业监管?有啥资格 笑话

用钱去监管,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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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8-4-18 13: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eiwei5du 于 2018-4-18 13:19 编辑

1、原料药和药用辅料、包材的监管是既受到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也受到药监局的监管吗?对的;
2、一般情况下,制剂生产厂家作为质量责任主体,药监局一般不会对药用辅料、包材的监管,但是有延伸监管权利(比如新辅料,高风险辅料,或者制剂出现问题的延伸检查等等)。同时鼓励第三方认证之类的自愿性行业自律监管;
3、药监局对于辅料,包材的监管依据:
a、《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程》。
虽然《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程》制定时是推荐性质的,但有出现毒胶囊等事件,cfda有发布《加强药用辅料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2012.08),按理应该是将《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程》进行了强制实施,但是至于实施情况怎样不敢说???
b、制剂企业注册时,相关的辅料和包材的生产注册备案信息(现在关联审评审批的备案信息);
c、相关的药典辅料信息;
4、至于处罚依据:可以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但是其中都是针对于相关的制剂厂家的处罚。而针对于辅料和包装厂家可能就是按照“和注册备案不一致”或者“和药典强制标准不一致”进行处理吧。至于具体的处罚依据和条款???@一沙一叶 @意林枫

https://www.ouryao.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0662&highlight=%BC%D3%C7%BF%D2%A9%D3%C3%B8%A8%C1%CF%BC%E0%B6%BD%B9%DC%C0%ED%B5%C4%D3%D0%B9%D8%B9%E6%B6%A8
https://www.ouryao.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5016&highlight=%BC%D3%C7%BF%D2%A9%D3%C3%B8%A8%C1%CF%BC%E0%B6%BD%B9%DC%C0%ED%B5%C4%D3%D0%B9%D8%B9%E6%B6%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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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8-4-18 13:3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能找出下图中法规针对于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在辅料生产,使用方面违法违规的处罚规定吗???
同时针对于包装材料,通告中如下图,那么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找到对药用包材企业违规违法的处罚规定吗??


对上述不合格产品,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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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4-18 14:2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冷血无情 发表于 2018-4-18 11:15
药品生产企业监管?有啥资格 笑话

人家意思就是用交易去监管嘛。毕竟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药品是要用钱去买原辅料的,不合格有问题就不买了呀

点评

没发现谁家父母天天逼着相亲结婚生娃生二胎的就把爹妈给换了的 奇葩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4-18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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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8-4-18 14:2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黑猫 发表于 2018-4-18 14:24
人家意思就是用交易去监管嘛。毕竟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药品是要用钱去买原辅料的,不合格有问题就不买了呀

没发现谁家父母天天逼着相亲结婚生娃生二胎的就把爹妈给换了的 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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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4-18 14:34:27 | 显示全部楼层
beiwei5du 发表于 2018-4-18 13:13
1、原料药和药用辅料、包材的监管是既受到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也受到药监局的监管吗?对的;
2、一般情况下 ...

《加强药用辅料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

(十三)地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药用辅料生产监管。对本行政区域内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或根据在药品制剂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药用辅料生产企业进行延伸检查。重点检查药用辅料的生产是否符合《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否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是否按照核准或备案的工艺进行生产;是否建立完善的批号管理制度和出厂检验制度。对不接受检查的,药品制剂生产企业不得使用其生产的药用辅料。

看条款的话,药监局也是要进行监管的,而且还不一定是延伸监管的情况。但是我国很多辅料生产企业为食品或化工企业,药用辅料在供应链上存在“一物多销”的现象,即同一种产品可以用作食品添加剂、化工原料和药用辅料等,药监能监过来?

还有就是,政府有没有什么鼓励药品生产企业主动举报不合格原辅料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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