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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企告赢国家药监局 申请3年未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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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2-8-13 20: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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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筱萸事件”后,此前一年能批下2万个新药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紧了新药审批。但过慢的速度又引来了制药企业的不满。广州柏赛罗药业有限公司因递交临床试验申请后长达3年仍未收到国家药监局的审批决定,遂将后者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确认国家药监局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法定职责违法。

广州柏赛罗药业有限公司诉称:2008年10月29日,向国家药监局提出了厄贝沙坦胃内滞留型缓解片新药(化学药品五类)临床试验申请。药监局于2008年10月向柏赛罗下达了受理通知书。2009年10月,又向柏赛罗发出“补充资料通知”。柏赛罗按要求,于2010年1月向被告提交了“书补资料”。2010年8月17日,国家药监局又向柏赛罗发出了“第2次补充资料通知”,柏赛罗亦按时限要求,于2010年12月提交了第2次“书补资料”。但截至2011年10月起诉时,柏赛罗并未收到任何行政审批决定。

柏赛罗认为,国家药监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药品注册管理方法》,尤其严重违反了法定程序,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法院认为,扣除对药品申请的技术审评时间,国家药监局自2008年10月29日受理申请,至本案诉讼时未作出行政许可审查决定,显然已超过上述法定审查期限,故确认其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法定职责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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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2-8-13 20:5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国家机关、行政部门都还知道“有法可依”,那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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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8-13 21: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机关、行政部门知道“有法可依” 这样的笑话真好笑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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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8-13 21: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最终结果是“确认其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法定职责违法。”,这样结果很有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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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2-8-13 21: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0痕 发表于 2012-8-13 21:14
最终结果是“确认其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法定职责违法。”,这样结果很有意思啊

结果也没有说这个证到底给不给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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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2-8-13 21: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石头968 发表于 2012-8-13 20:52
如果国家机关、行政部门都还知道“有法可依”,那就好了

估计赢利官司,药证还是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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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2-8-13 21: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ashan 发表于 2012-8-13 21:13
国家机关、行政部门知道“有法可依” 这样的笑话真好笑 哈哈

有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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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4 00:48:48 | 显示全部楼层
见怪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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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8-14 08: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告也是白告,以后得穿小鞋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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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8-14 08: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勇气。{: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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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8-14 17: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告也是白告,以后得穿小鞋子了。

有可能列入黑名单?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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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8-14 17:2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告赢了又能怎么样,还能强制执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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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8-14 17:3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告赢了就必须赔偿企业的经济损失,否则有失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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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5 09:4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民告官到现在这个判决这法院就算是正义了,不过那证到底给不给还真两说……。企业要脱几层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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