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纯属个人理解:
1、GMP的宗旨是降低交叉污染,不是杜绝,但是从贴中信息来看应该有以下情况:
第三条 本规范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
1、煮药间开门操作(估计里面太热,换气次数不够,员工开门操作)
煎煮在洁净区,就是脑子有问题。
2、配制工序开门操作(配制间也热,员工也开门操作)
中药进洁净区生产,管理机构 脑子在哪里
3、煮药间的挥发性成分跑到配制间,是否对配制工序的品种造成交叉污染,主要有以下因素:空气中挥发性成分的浓度;与配制工序品种接触的时间和面积;两者能否进行有机结合
看一眼心里都被污染了,别说能闻见味道。就算 闻不见味道,你觉得 N-二甲基亚硝胺(NDMA) 很科学?
4、没准哪个医生两种药同时给病人开着吃呢,也不一定。
你需要退出 娱乐圈
5、质量部说存在交叉污染,是存在这种可能,但是降低交叉污染的措施是否执行到位,造成的后果是否能够接受,既然提了,就一杆子把事情说到底,与其这样还不如提提为什么配制间有挥发性物质的味道,是不是开门违规操作,或者提出更好的意见,只提意见不将程度和措施后续质量工作更难搞。
不同意,不准许,开门 问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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