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4124|回复: 23
收起左侧

[质量控制QC] 成品生产后可以先不检验一直按待验管理吗?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0-12-22 14:4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成品生产后可以先不检验一直按待验管理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0-12-22 14:4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你可以攒多批样品一起检验,这是QC最喜欢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0-12-22 14:4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查阅没有法规对这一方面的规定,只是GMP107条物料接收和成品生产后应当及时按照待验管理,直至放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0-12-22 16:36:5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爱放多久放多久,只要你放行出厂经过了必要的检验合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2-22 14:46:01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论上没说不可以

但是产品放行又不是只有检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2-22 15: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待验是一种放行前的状态,和你检验不检验没有直接关联,你检验完了也可以是待验状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0-12-22 14:48:18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产5个月后在检验可以吗?

点评

我好奇为什么要五个月,饿死微生物?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12-22 14:5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0-12-22 14:5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最爱明天 发表于 2020-12-22 14:48
生产5个月后在检验可以吗?

我好奇为什么要五个月,饿死微生物?

点评

你用过这招?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12-22 16:4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0-12-22 14:5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客户是定制的培养基,所以提前生产,到客户需要时再检验,发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2-22 15: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待检的时间长短是没有问题的,关键是你的产品的有效期是多久?以及你们公司仓库的库容能力是多大?能接受你这么长的时间的存储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2-22 15: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不是你检验报告一出才开始计算有效期,早检和晚检的目的是什么,7天内检验报告有效?核酸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2-22 16:4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山顶洞人 发表于 2020-12-22 14:50
我好奇为什么要五个月,饿死微生物?

你用过这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0-12-22 16:55: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行的,成片生产后检验一定要检验的,在没有接到成品报告单,可以按待验管理,接到成品报告单,更换成合格品并及时入库方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2-22 20:00: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山顶洞人 发表于 2020-12-22 14:50
我好奇为什么要五个月,饿死微生物?

最关键的效期是多久?如果效期一年,算上运输和其他七七八八的时间,到用户手上有效期还剩1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2-22 20:58: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检验完偏差都没走完,记得要留时间给质量受权人放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0-12-22 22:00: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不放行,你不检都行,只要放行就要符合放行的全部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2-23 07:5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成品生产后可以先不检验一直按待验管理吗?我想问一下,实验室如何保存样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0-12-23 16:52:23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内部管理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2-24 13:4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前生产为何不能提前检验,等客户需要时再检验,如果不合格,供货还得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2-24 15:19: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法规上来看没说不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非经营性-2014-0058 京ICP证150354号 京ICP备14042168号-1 )

GMT+8, 2024-3-29 00:25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