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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QC] 涉及到大型检验仪器的药品制剂检验项目可以委托检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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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4-6 13:3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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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有一制剂品种,其质量标准(见附件)有一鉴别项目涉及到液相-质谱检测仪器,公司暂不具备检测条件,请问各位蒲友,我们能否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第二百一十七条及第十一章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相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阿归养血糖浆(2020年修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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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4-6 13:41:3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这个当然可以呀,我们就是第三方,我的手机号就是微信,可以随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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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22-4-6 20:20: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门门 于 2022-4-6 20:27 编辑

按规章来说可以!
但现在各种条款都内卷得厉害!(例如层层加码的疫情防控)
尤其GMP还明确说了通常不得进行委托检验,确需委托检验的…………
要是个特别不重要的辅料(啥叫不重要?自己评估),而且每年就检验一两次,而设备又太贵,方法又麻烦,或许用GMP这条款能说服内卷派们!
而你这个 我没看附件,是成品吧? 无论你咨询谁?只要他还想要自己的名气和地位,那谁回答你可以委托?
我这人微言轻的,无所谓,所以我说可以委托检验,反正我说了也不算      你去问药监局 答案肯定是不可以委托,因为没人愿意担这个责任!疫情层层加码,屡禁不止,也是同等道理!
如果确实没条件,那就光明正大地委托,做好各种相关文件,迎接检查时候,不要主动提这个事,能混过去了就混过去了, 要是哪位审评员或检查员提出来了不行,那就再改不迟! 这个事只要没人说你不对,那就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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