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7471|回复: 119
收起左侧

[行业动态] 【飞检停业整顿】药企状告质量负责人退还工资、赔偿企业损失!

  [复制链接]
大师
发表于 2022-9-7 20:5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来源:西安中级法院   整理:wangxinglai2004

近日,一药企因飞检被查出多项缺陷,停业整顿3个月损失惨重,将质量负责人告上法庭,要求退还工资,赔偿企业经济损失。

案件信息
1.png


法定代表人:史金娟,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振华,陕西维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马双虎,男,1962年7月2日出生,汉族,籍住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众德康公司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第三项,撤销第一项、第二项,改判其公司无需向马双虎支付2020年8月至9月工资,马双虎向其公司退还2019年 6 月至 2020 年9月工资81640元,赔偿经济损失742327.14 元。

事实和理由:

  • 一、一审判令其单位向马双虎支付 2020年8月至9月未支付的工资3000元,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因马双虎不称职、严重失职、不具有质量负责人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能力、未履行质量负责人的岗位职责和义务,导致其单位被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整改期间停止药品销售达3个月(2020年8月5日至 2020年11月5日)。在2020年8月至 2020年9月11日其单位停业整顿期间,马双虎仍不称职、不作为、不配合整改、消极怠工等,故2020年8月至9月的工资不可能按马双虎工资标准7000元发放。马双虎2020年8月至9月的工资经结算仅为5090元,已于2020年12月25日全部发放,不存在未支付的工资,故其单位无需向马双虎支付2020年8月至9月未支付的工资3000元。
  • 二、马双虎应向其单位退还2019年6月至2020年9月的已发工资81640元。其单位股东基于对马双虎的信任,相信马双虎具有质量管理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完全能够胜任质量管理工作,故于2019年5月6日聘任马双虎为副总经理、质量负责人,职责为:全面负责药品质量工作,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药品质量管理具有裁决权等,工资是全公司最高工资。然而,马双虎在任职期间,不称职、严重失职、不具有质量负责人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能力、未履行质量负责人的岗位职责和义务,导致其单位被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停业整改达3个月。故马双虎自 2019年6月至2020年9月作为质量负责人已领取的工资81640元应全部予以退还。

  • 三、由于马双虎原因,其单位被停业整顿达3个月,产生了巨大经济损失,包括销售利润损失473303.43元,员工工资损失160425元,房租损失49125元,水费损失345.61元,电费损失27003.6元。此外,马双虎利用公司平台在外销售公司产品,以达到拿提成目的,但是马双虎所负责的客户已人去楼空,导致32124.5元货款至今未收回,对该损失双方协商无果,应由马双虎承担。

  • 以上损失合计为742327.14元,是由马双虎造成,马双虎应承担赔偿责任。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改判。

众德康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

  • 1.其无需向马双虎支付2020年8月工资3000元;

  • 2.马双虎向其退还2019年6月至2020年9月的工资81640元;

  • 3.马双虎赔偿其经济损失742327.14元;

  • 4.本案诉讼费由马双虎承担。



被上诉人回复
药企实际控制人曹某某于2020年12月26日向其出具工资欠条,且由时任法定代表人签名担保,至今一年半之久,公司不予支付无任何事实依据。

作为药品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应至少定岗定编14人,实际却只有7人,其多次反映均未被公司采纳。公司亦存在配置人员素质不符合要求等情形。
公司实际控制人现场操盘管理,又有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现场管理,出现问题却要员工赔偿,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一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请求驳回药企的上诉。
法院裁决
一审判决论理清晰,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依法应予维持。药企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依法应予驳回。

综上,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众德康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日内向马双虎支付2020年8月至9月未支付的工资3000元;

  • 驳回众德康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 驳回马双虎其余仲裁请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2-9-8 09:3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才查了一下,这公司现在改名了,改名叫:陕西众德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点评

对的,还是这几个货色在把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9-8 09:3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9-7 22:30:41 | 显示全部楼层
质量有风险,入坑需谨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仙
发表于 2022-9-7 22:35:21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审费用10元 由药企承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2-9-8 07: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人再厉害,也不能左右全局,需要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是全员管理,缺失任何一个环节,都是O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2-9-8 08: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国内第一例企业告质量负责人案件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9-8 08: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头一次见到啊,怎一个“乱”字了得。

点评

第一次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9-11 18:4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9-8 08:2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9-8 08:46: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会有人去这家当质量负责人吗?月薪7000的高危行业啊

点评

职责为:全面负责药品质量工作,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药品质量管理具有裁决权等,工资是全公司最高工资。 原话, 真吓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9-9 15:5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9-8 08:4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9-8 08:5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9-8 08:52:4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吓银啊 还有这操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9-8 08:5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月薪7k  承担全公司带来的风险。。。每天一个劝退小指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22-9-8 09:0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UP叫“土木狗哥”,天天介绍土木的事故

咱们行业也可以出个“质量锅哥”,天天分享背锅案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9-8 09:0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吃瓜吃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9-8 09:0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9-8 09: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出了事就改头换面,一样欺骗消费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2-9-8 09: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质量负责人工资7000,药店呀

点评

工资水平很离谱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9-11 18:4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9-8 09: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第一次听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9-8 09: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波操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9-8 09: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这操作,震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8-7 13:43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