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109|回复: 15
收起左侧

老化和包装运输验证顺序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3-2-12 21:3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请问一次性无菌产品,是先做老化试验还是先做包装运输再做老化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2-13 08: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做包装验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2-13 08:36: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不是要根据自身的销售方式来吗?应该都是储存后发货的多,所以我们先做的是加速老化,结束后再做包装验证

点评

产品难道是储存到快到有效期了才卖出去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2-13 08:5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2-13 08:4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做包装验证更科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2-13 08:55: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应该可以同时做,如果出于成本考虑应该先做包装运输再做老化,这个你可以模拟实际的生产销售情况,生产出来的产品绝大部分是在自己的企业储存的时间不长就要卖出去,所以大部分的产品是先运输再储存在买家的仓库,所以先做运输再做老化更贴近现实生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2-13 08:56:33 | 显示全部楼层
Kyle123 发表于 2023-2-13 08:36
这个不是要根据自身的销售方式来吗?应该都是储存后发货的多,所以我们先做的是加速老化,结束后再做包装验 ...

产品难道是储存到快到有效期了才卖出去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2-13 09: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都可以。 先老化再运输更严谨,理论上老化后包装性能会减弱,再做运输的时候是最苛刻的,这个和先储存还是先销售没关系,因为两种形式都不会避免,逻辑上就是挑战最差条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2-13 09: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都在说包装验证后面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3-2-13 09:41:21 | 显示全部楼层
综以上楼层所述,两者并没有严格的先后顺序,审核时也没有遇到关心其先后顺序的老师。个人认为,选择最具体挑战的方式进行验证是合理的,但是,如果后面包装验证不合格,更换包装,老化就可能需要重新做,建议先做包装验证。你也可以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来考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2-13 09:5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老化再运输 一个检测机构的建议

点评

从风险上来说的话 如果更严谨些的话 运输预试验+老化+运输 这个是有经销商的模式 直接终端 那就随意 不过最好还是先老化再运输 这个0681.1 09版附录里是这么建议的 老化后运输可以覆盖老化前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2-13 10:1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3-2-13 10: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fggyjc66 发表于 2023-2-13 09:55
建议老化再运输 一个检测机构的建议

从风险上来说的话  如果更严谨些的话  运输预试验+老化+运输  这个是有经销商的模式   直接终端  那就随意  不过最好还是先老化再运输  这个0681.1  09版附录里是这么建议的  老化后运输可以覆盖老化前的  

点评

专业  发表于 2023-2-13 10:3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2-13 15: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模拟运输和老化试验没有强制的先后顺序,主要看生产和销售的模式,如果你需要委外做相关验证的话,可以联系我,电话/微信13816021991,也可以提供技术上的支持,期待合作,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2-14 11:3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包装都不合格,老化试验的结果能准确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5-13 18:05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