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084|回复: 11
收起左侧

同址扩大生产产地需要生产许可变更吗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4-1-25 15:3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公司计划将原来的展厅改为生产车间,同址扩大生产产地需要生产许可变更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25 15:34:08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要啊,这也是场地变更的一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1-25 15:3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你这相当于把办公区改成了生产区,必须得做变更。如果你是生产区内部小改动,那可以自己做评估,如果是生产区大改动,一样得做变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1-25 15:4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UTOZAI 于 2024-1-25 15:51 编辑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受托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时重点检查:
(四)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管理者代表、质量检验机构或者专职人员、生产场地、环境条件、关键生产检验设备等变化情况;

建议跟当地的药监部门汇报/请教一下。

另外贵公司的产品是有源的医疗器械吗?还是植入?无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1-25 15:5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你这是属于新增生产车间了,还会对你新增的车间现场审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25 15:53:58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的,因为你的生产条件在拿证的时候已经提交了,变化的话需要走变更或备案,具体咨询当地药监为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1-25 16: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AUTOZAI 发表于 2024-1-25 15:42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受托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时重点检查:
(四 ...

我们是有源产品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4-1-25 16: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管的,属于同一个地址的话,没关系的,你们一般和市局打好关系,到时候备个案就好啦,年审的时候也一并审核一下,在同一个地址,影响不大,只是扩大生产线,复制的,如果是洁净厂房,按要求增加验证即可,同一地址,包装,注册证那些都没影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4-1-26 07:3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现在有的省份许可证上的地址精确到楼层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1-26 08:37:26 | 显示全部楼层
许可证上地址覆盖到没,没有就要变更。覆盖到了,不需要,但是要和你们当地药监汇报备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26 09:3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看一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第第十五条中提到的内容”车间或者生产线进行改造,导致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应当向原发证部门报告。属于许可事项变化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许可变更手续。”
包括前两天参加市内的培训,也提到了这个改造的内容,其实都是模棱两可的,是否需要进行许可变更,还是跟监管部门沟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27 08:4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需要,新增生产场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8-14 06:32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