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884|回复: 5
收起左侧

医疗器械判定“严重不合格项”的五条标准”有谁知道在哪个法规或标准上的吗?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4-3-25 16: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1.体系运行中出现系统性失效,某一个(段)生产过程或管理系统基本没有质量管理的实施和控制,同样的错误多次重复的发生。
2.体系运行出现区域性失效,某一部门(场所)基本没有质量管理的实施和控制,回避在体系管理之外。
3.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事项。
4.前次检查的“不合格”事项,重复发现,未得到纠正。
5.发现已经发生或者可能会严重影响产品安全性或风险很高的不合格事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3-25 16:3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等大佬解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3-25 17: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3-25 17:0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3-26 10:3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宗师
发表于 2024-3-26 11: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打眼一看问题,你这些不符合项统一落在了《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款;
第二十五条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与所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其有效运行,并严格按照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保证出厂的医疗器械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另外可以看一下《办法》里对不符合质量管理体系的处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6-4 05:39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