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414|回复: 16
收起左侧

[研发注册] 高效液相保留时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6-12 22:39: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药新药开发中高效液相指标成分色谱峰的保留时间规定误差范围有明文规定吗?现在的总检测时间为100分钟,指标成分出峰时间为47分和62分,但指标成分色谱峰前移了快两分钟,影响申报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6-13 07:38: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2分钟多了,我们化药是5%

点评

47的5%是 2.35,2没超。嘿嘿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6-13 09:0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6-13 07:39: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白天的星星v2r 发表于 2024-06-13 07:38
个人认为2分钟多了,我们化药是5%

或者你有文件规定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6-13 08:5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和对照品的保留时间相差很大吗,还是说都移动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24-6-13 09:03: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白天的星星v2r 发表于 2024-6-13 07:38
个人认为2分钟多了,我们化药是5%

47的5%是 2.35,2没超。嘿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6-13 09: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2020版药典草案
FF9EKIN@{%3KB6NG8[5TR@Y.png

点评

我看尾不看头了,了解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6-18 14:56
这是哪里规定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6-18 14:5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6-13 15: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企业规定同样的色谱条件下保留时间相差超过1分钟就算漂移。相差2分钟不知道CDE能否接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6-13 18:5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门门 发表于 2024-6-13 09:03
47的5%是 2.35,2没超。嘿嘿

不严谨了,我没算,手动捂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6-13 19:59: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要找下原因,消除固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6-13 22:22: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可爱的飞龙 发表于 2024-6-13 08:52
和对照品的保留时间相差很大吗,还是说都移动了

对照品也会有移动 但没有这么大  而且是不同工艺的供试品 有影响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6-13 22:23: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白天的星星v2r 发表于 2024-6-13 18:58
不严谨了,我没算,手动捂脸

中药新药开发也是要求5%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6-14 08:43: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嘻嘻 发表于 2024-6-13 22:22
对照品也会有移动 但没有这么大  而且是不同工艺的供试品 有影响吗

你可以看看你们以前做液相方面方法验证的时候,专属性中供试品与对照品的保留时间应一致,这个一致是如何判断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6-14 08:5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6-18 14:54: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哪里规定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6-18 14:5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尾不看头了,了解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6-18 16:32: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百分之几的问题,偏两分钟你还做什么实验,歇着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6-19 08: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觉得你还是重新开发方法吧,保留时间太长了,超过45分钟后,确实会出现这种现象,越往后,峰越宽,也会出现保留时间漂移,一般来说液相的话感觉最好在35分钟前把所有该出的峰都出了,再设个10分钟冲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0-10 18:38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