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588|回复: 7
收起左侧

[质量保证QA] CSV的开发负责人和验证负责人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2024-9-26 14:5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xdm
遇到一个问题
就是开发阶段的负责人和验证阶段的负责人可以是一个人吗
这个有没有法规条文?
急急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4-9-26 14:5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药学和医疗器械领域,CSV(计算机系统验证)的开发负责人和验证负责人是否可以为同一人,通常取决于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适用的法规要求。

根据ICH Q9《质量风险管理》指南,虽然未直接规定开发负责人和验证负责人必须分离,但强调了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此外,FDA的《21 CFR Part 11》电子记录和电子签名规定中,也未明确要求两者必须为不同的人。

然而,从实际操作和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建议将开发负责人和验证负责人分开,以确保独立性和客观性,避免利益冲突。这一做法有助于提高验证过程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4-9-26 15:0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生产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不能兼任,其他的,想让谁干啥都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9-26 15: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心甜ypn 于 2024-9-26 15:20 编辑

完全可以啊,GMP只规定生产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不能兼任。其他的都可以兼任。而且只是CSV,计算机化系统验证,谁开发的谁更了解,负责签批没有一点问题。你要是说执行,那就更可以了,很多公司设备的验证都是自己起草,自己验证的。有领导给你审核签批,怕什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9-27 16:4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的说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9-28 13:4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同一个人,最终批准需要质量负责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11-28 11: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赞        赞     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昨天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5-1 17:40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