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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药品、医疗器械产业链内部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控制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风险,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关于对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4年10月10日—11月9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将意见反馈至mengqh@nmpa.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对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附件:1.关于对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意见建议反馈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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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__ur__love 发表于 2024-10-11 11:02 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一)被侵权方及其委托代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举报; (二)内部举 ...
伊恩 发表于 2024-10-11 10:06 以后惹急了员工,直接准备好证据,举报,赚笔钱,特别是快退休的
fanny667 发表于 2024-10-11 11:11 举报证据没那么容易获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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