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始终你好已获得悬赏 10 金币+10 金币最佳答案
申报 USP(美国药典) 时,成品分析方法验证是否必须使用USP对照品(USP Reference Standard),取决于以下几个关键点:
[hr]一、是否使用了USP收载的方法?情况1:使用的是USP官方方法
[*]推荐使用USP对照品,特别是用于:
[*]含量测定(Assay)
[*]有关物质/杂质检查
[*]系统适用性测试
原因:
[*]USP方法是基于USP对照品开发的,用非USP对照品可能导致系统适用性不通过或结果不符合预期。
[*]若不使用USP对照品,需提供充分的科学依据说明替代品等效,包括:
[*]与USP对照品的比对数据(如HPLC图谱、纯度、响应因子)
[*]替代品的质量属性(来源、纯度、稳定性等)
情况2:自行开发的方法(非USP方法)
[*]不强制使用USP对照品。
[*]可使用经过充分表征并可溯源的自制对照品、第三方标准品或商品化标准品。
[*]需符合ICH Q2(R2) 对方法验证的要求。
[hr]二、申报目的与阶段[hr]三、FDA审评关注点如果你打算申报FDA并说明方法符合USP,FDA可能会质疑以下问题:
[*]“你说的方法和USP一致,为什么不使用USP标准品?”
[*]“你如何证明你的标准品与USP对照品等效?”
所以,如果方法来源是USP,但用的不是USP对照品,必须:
[*]明确说明理由(如可获得性、成本、稳定性)
[*]附上对比验证数据
[hr]总结如申报资料中声明“方法依据USP”,但实际用的是其他标准品,风险较高,建议保守选择使用USP对照品。
[hr]